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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邪灵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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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邪灵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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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邪灵缠身 (第1/3页)

饭后,孟辙把槟榔送回餐厅取车,她自己开车,在深夜里独自一人回到空荡荡的家。

    这座房子面积很大,即使开着灯,在夜晚仍显得黑暗清冷。她换拖鞋上楼,来到空旷的卧室,扔掉手袋,“咚”地仰面倒在床上。

    因为一天的工作,她的身体有些疲惫。她默默地放松许久,然后抬头看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九点整。她的心空荡荡的,这令她在夜晚时稍许不自在起来。她想做点什么,又不知该干什么,太复杂的事她不想去做,于是躺了许久,她终于决定起身到浴室去泡澡。

    然而热水并未驱走她全身的僵硬,反而让她心里很乱。最后她从里面出来,裹上浴衣。这时她在镜子里望见自己,她忽然想到自己今天已经二十三岁了,这是她今天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想到这件事。她二十三岁,她凑近镜子去看自己肌肤的纹理,去看近视的眼球,去仔细观察自己的脸,想从上面找出一丝美丽的痕迹。可似乎没找到太多,或者干脆没找到,于是她觉得自己在干一件无聊的蠢事。

    从浴室出来,她回到床上。这时已经快十点了,她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于是想睡觉。可往常洗过澡就能睡着的她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她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不知道睡不着该干什么,这时她找不到自己美丽痕迹的心突然在作祟,仿佛不甘心似的,于是她从床上蹦起来,到衣橱里挑出一条深V领的红色连衣裙,一头顺直的长发在头顶高高地扎个马尾。接着,她用彩妆在那已经洗干净的脸上化出美丽整洁的妆容,她把自己变成一个要去夜店的夜美人。

    对着镜子,她觉得很满意,的确挺美,可又觉得弄成这样不出去转转可惜了。于是她穿上白色的高跟鞋,拿着手袋出去。

    都市的夜晚永远不会安静,那些绚烂的灯光、奔驰的汽车、疯狂的夜行者取代了星光月痕,带给建在大自然里的水泥城市一种做作的浮华。可有些时候,人却很喜欢这种做作。

    槟榔开着跑车穿梭在华丽的夜晚里,清凉的风迎面扑来,听着柔和的班得瑞音乐,让她完全坠入深夜的另一种境界里。她不知道想去哪儿,所以一直在漫无目的地开。后来开着开着,忽然,面前一栋高大的建筑吸引了她的注意,也让她熟睡的思绪得到苏醒。她的心“咯噔”地动了一下,缓缓踩刹车,然后将车慢慢靠过去。

    她完全料不到自己会不知不觉地来到莎莉娱乐城,这里曾是她寻梦史上最辉煌的一章,也是最令她难忘的地方。她将车停靠在离门口很远的位置。红姐经营有方,这里依旧车水马龙,贵客络绎不绝。她望着迎来送往、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她们对她来说只是一张符号般的美丽脸孔,可也许她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不为他人知的复杂故事。从她们身上,槟榔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的岁月,那段经历也许在其他人看来是罪恶的,可对她自己来讲,那段也许应该是不堪回首的经历在偶尔想起时却令她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有趣、最麻木、最闪亮、最黯淡、也是绝望与希望并存的地方。那段人生旅程就像怪味糖豆,五味杂陈可以令人终身难忘。

    她在这里想起好多事,想起好多人,自然而然也想起了康进。今天,当她开着跑车来到这处自己一直都难以忘怀的地方时,往事与今昔,她不知该如何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复杂而沉重的情感使她只能在心里浩叹一声。

    半小时后,她离开那里。她心中忽然有个想法,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今夜她想回忆一下从前,她想再去她曾经为自己打拼过的地方好好地看一看。于是她去了云菲夜总会。而令她感到诧异的是,云菲夜总会似乎已经易主,因为现在这里已更名为“云禧夜总会”。

    槟榔愣了两秒,悻悻而归。夜总会附近的那条小吃街则到现在还开着,那些小餐馆在晚上依然生意兴隆。她认得那一家正是自己过去常来的一家,这时她想起很多人,她想起玫瑰姐、安安姐和凤梨姐,她想起关于她们的好些事。她也想起了梁雪——梁雪庭。

    她顺着这条熟悉的大路往前开,音响里传出一阵悠扬的笛声。她对这条路相当熟悉,曾经许久,她都在每个凌晨三点时和同伴拼车回家。车子顺着这条大路一直开向她曾经的出租屋,那栋临街的建筑比几年前更加破旧,那里曾经是她的家,是为她遮风挡雨、给她希望与绝望、逼她努力工作付房租的地方。她用眼睛数着楼层,六楼一号的灯亮着,显然有新的住客。那是什么样的人?是否也在经受着她曾经的考验?这些她都不得而知。

    她唯一知道的是,她十八岁时来到这里,二十三岁时她重新来到这里,新人旧景,欲说还休。

    她的胸口有些窒闷。

    她忽然想喝一杯,于是她去了可以俯瞰城市夜景的华丽酒廊。坐在幽静的环境里,柔和的灯光辉映着天堂之吻这款美丽的饮品,她吃光一盘杏仁,靠着沙发,享受着窗外那繁华里的孤寂,凤眼迷离。

    她的生日,大概就可以这样度过了吧。

    不想就在这时,一个人忽然坐在她面前。她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康爵穿着一件白西装,里面的黑衬衫硬领在灯光下将他衬托得越发英俊。很诱人的男人。

    “这么可怜,没人陪你过生日,所以只能自己出来喝闷酒?”他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

    她嗤笑了声,没理他,端起杯,吞掉一大口酒。

    “今天打扮得真漂亮。”他打量她,居然不吝赞美之情。

    “你吃错药了?”她笑问。

    “没有啊。”

    “那你是怎么了?居然说我漂亮!”她哭笑不得。

    “因为你今天过生日,所以让你高兴点。”

    “真好心,谢谢。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也是我的生日。”他理直气壮地笑答。

    她扑哧一笑,停了停,说一句:“生日快乐。”

    “我从来不过生日,所以这句免了。”康爵道,对前来的侍者说,“给我一瓶八二年的红酒,还有杏仁。”

    “怎么,从来没人给你过过生日吗?”她不怕死地追问。

    “我不喜欢所有的纪念日,生日这种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时间永远在向前走,绝不会因为纪念一次就能停顿一秒。”

    她解颐一笑。侍者拿来红酒和一盘杏仁,他挥手让他退走,拿起酒瓶给她倒一杯,又给自己倒一杯。她惊讶地问:

    “你喜欢喝红酒吃杏仁?”

    “我喝什么都喜欢吃杏仁。”他不以为意。

    “是吗?”她对他的喜好更感惊讶。

    “干吗那么惊讶,你不喜欢吃杏仁?”

    “不是。”她也喜欢喝红酒吃杏仁,这是癖好,只是这癖好为什么会和他一样呢?

    “我小时候奶奶常买杏仁给我吃,我们自己家也会种杏树,结杏以后把杏吃掉,然后把里面的核砸开吃杏仁。”

    “我小时候试过一次吃杏核里的杏仁,可是很苦,后来就再也没吃过。我喜欢美国大杏仁,可很贵,小时候只吃过几次,是很喜欢,可对我来说算是奢侈品。不过后来自己赚钱了,偶尔会买一次。”

    “你们家不会那么穷吧,连杏仁都买不起?”

    “我也不知道我们家是不是穷,不过我和我妈吃上顿没下顿的日子确实是有。”

    “听说你爸跟别的女人跑了?”

    “谁说的?”她看他一眼。

    “孟辙说的。不是吗?”

    “他是不是跑了我倒不在乎,可他跑了就等于钱跑了,这才是我在乎的。所以你还是幸运的,我连高中都没念就出来上班了。”

    “我最初开公司时也是住在地下室里的。”

    “可你好歹有遗产,而且你有房子只是你不愿意住而已。我可真是连房子都没有。那时候我最怕的就是被房东催租,我曾经紧张到连别人敲我家门时,即使没到收租日,我也会心里发抖。”

    他笑了笑,啜口酒。接着她便转移话题:

    “你今天怎么会来这儿,自己来的?”

    “嗯,我经常来这儿,这里安静,我喜欢安静的地方。”

    “你看起来就像是从黑暗不见天日的地狱里培植出来的,即使活在人群里,也有一道无形的墙能把你和别人隔开。”她注视他说。

    “你别再说我像撒旦、吸血鬼之类的,我可不买账!”他警告。

    她扑哧一笑:“可我真的觉得你很像,你看起来特忧郁,怎么看都觉得不开心。”

    “开心?”他似乎对这词嗤之以鼻。

    “嗯。你什么都有了,可你却不高兴,那就很没意思了。”

    “你就每天都开心吗?”

    “我当然不是,但我也有高兴的时候。可你比我拥有的东西多得多,我却觉得即使你高兴时,看起来也不是特别开心。”

    “你觉得我比你拥有的多得多的东西是什么?”

    “你比我有钱。”

    “钱并不代表什么。”

    “只有有钱人才会这么说。我有时候突然发现,人好像越是拥有什么,就越对什么不屑一顾。当人很有钱时对钱很不屑,当人拥有健康时往往会透支健康,当人很贫穷时他绝对会要想尽办法摆脱贫穷,当人有非常美好的感情时这人往往就移情别恋了。这样做是不对的,拥有什么就该珍惜什么。”

    “那你珍惜了吗?”他讥诮。

    “嗯……我觉得我应该珍惜了。我每天都在努力地活着,我很珍惜我现在得到的一切,那些房子和车,还有我的工作,都让我觉得很满足,而且我很拼命地在珍惜。”她挑眉笑答。

    “那感情生活呢?”

    “感情?”

    “你为什么和康进在一起?我是说,你这么年轻,和一个比你大三十二岁的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难受吗?”

    “我缺钱,而且我喜欢康进。我不知道,也许这是命。如果换做是别人,我是不会把自己卖给他的。正巧是他,所以我卖掉了自己。如果今天这人换成其他人,我想我绝对不会想卖掉自己。我很喜欢康进,他除了感情上不是个好丈夫外,其他方面还是很优秀的。”

    “优秀?他哪里优秀?!”

    “他会弹钢琴、会跳华尔兹、会做菜、球打得也好、不酗酒不抽烟、也没有暴力倾向。”

    “这些我都会!”他不屑一顾,“况且正常男人都不可能有暴力倾向,有暴力倾向那是变态!”

    “总之你不会理解。我认识的那些男人都不太正常,浮躁、不安分、什么都不会还很自负、没有自知之名、还很变态。”

    “在他之前你有过几个?”

    “没有。”她理直气壮地回答,“不过我看过很多男人,都是一群成天只想占便宜的坏蛋。”

    “别告诉我康进是你的第一个男人。”他扬眉。

    “我拒绝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她不停地吃杏仁。

    “你跟他在一起多久了?”

    “三年。”

    “是吗?”他淡道,“那你应该知道他外面有很多女人吧?”

    “情妇是不能介意这种事的,那样有悖职业道德。”

    他看着她,过了一会儿,笑了却没说话。见她猛吃杏仁,问:

    “你也喜欢吃杏仁?”

    “我还喜欢吃五香瓜子和怪味豆。”

    “是吗?别的呢?”

    “没了。”她想了想,摇头。

    他笑起来,拦住侍者,又要了一盘杏仁。这时现场的乐队演奏出一首动人的旋律,她侧耳聆听前奏,立刻笑道:

    “你听,这首曲子,神秘园的《youraisemeup>。”

    “你喜欢这首曲子?”

    “嗯。”她用手托住腮,笑说,“要是能听听歌词就好了。最初听这首歌的时候,音乐配合着原唱的声音,感觉让人有点想哭。”

    “你想听?”

    “嗯!”她眉一扬。

    而让她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地走到远处,和一名侍者耳语几句。侍者离开后又回来,跟他说了些什么,然后他就笑着走到酒廊的钢琴舞台上。她在远处诧异地望着他,这时他坐在琴凳上,调了调麦克风,对全场笑道:

    “我刚刚拜托这里的经理让我上台唱歌,他答应了。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因为今天有一位可爱的小姐过生日。”说到这里,他开始望着她,虽然离得很远,但他的目光仍能让她耳根子一热。接着他又说,“这位可爱的小姐说,她很喜欢《youraisemeup》这首歌,很想在今晚能听到有人唱。正巧我会唱这首歌,所以为了满足她的愿望,我就上来了。希望她能喜欢这首歌。”

    观众们鼓起了掌。槟榔坐在椅子上,此时还在为他这种突然的行为而感到不知所措。她望着他。现在的乐队开始了前奏,不久之后,他娴熟地弹起钢琴,然后轻轻地唱出歌词。他的声音极悦耳,充满了磁性,在震颤空气的同时似乎还在震颤人心。他的英文发音极标准,咬字很好听。她只能偶尔听懂一两句,然而她的心很乱,因为他这突然的举动,也因为他偶尔望向她时,她能感觉到那目光深沉且热烈。他的歌声非常动听,居然跟他的眼睛一样迷人。从那性感的嘴唇里溢出的音符是那样地柔美,然而敲击在她的心上,却如鼓一般响亮。她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烫。

    曲终,听众们为他的歌声鼓掌。可是她没动,不是不想,而是居然有些惶恐。他噙着笑朝她走过来,欢快地坐在她对面,笑问:

    “怎么样?喜欢吗?”

    她的嘴唇噏动,却不知该说什么,低着头,讪笑:

    “你干吗上去呢?!怪怪的!”

    “虽然这戏码很老套,不过的确挺浪漫的。如果我上台唱首歌,却能换来你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我,我觉得很划算。你知不知道,你脸红的时候很能让人心动。”

    这种话让她吃了一大惊,她猛地抬头望向他,然而那眼神刚刚对上他的双眼,便已被他漆黑的双眸牢牢地困住。除非他主动离开,否则她无法自拔。她能感觉到心都要跳出来了,周身的血液全在超乎寻常地沸腾。她的脑子一团乱,感觉十分窘迫。在整个人都空白了的时候,她的嘴忽然快速地说:

    “我去下洗手间!”拎起包快走。

    一路飞奔至洗手间,心里总算松了口气。她望着镜子中自己不知是因为心跳过速还是因为酒精作用而通红的脸,心里不停地暗骂自己是个白痴。猛拍脑门,心想自己这到底是在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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