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0三章 毁灭性杀戮(下) (第2/3页)
,虽说不是必然,但当中的偶然,却让我看到了不争的事实——那就是鬼的可恶,可恨。
这也是我选择捕鬼杀鬼的初衷。
对鬼,我从来就没有任何好感。
我恨不得杀之后快。
当然,我也知道,有些鬼对我并没有恶意。所有的鬼,其实也有他们的价值认同,只是由于千百万年来人与鬼形成了不可调和的对立,所以我也只得选择杀了。
不杀,不足以泄恨。
但杀得越多,恨却堆积得越多。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明白当中一点,那就是——我不杀鬼,鬼便要杀我。于是,我只得选择杀。
毫不留情地杀。
痛痛快快地杀。
要杀,就要杀得痛快。
要杀,就要杀得坦然。
要杀,就要杀得彻底。
因为杀,我改变了心性。
也因为杀,我看淡了很多世事。
更因为杀,我觉得我的人生没有虚度,虽然这二年我所做的事情并不为世人所理解,但我不需要他们理解,因为他们的三观与我的三观并不一样。
原本学律师的我,已经立下为民请民的宏愿,可现实的骨感,让我一下子就迷失了方向,——在自己没有经济基础的时代想为民办一点事,那简直就是难上加难。可以,那只是柏那图式的精神恋爱,并不能将之变为现实。
所以,当阿依达找上我,我便毫不犹豫坐上了她开去接我的车。
一切的一切,都在我的命运轨迹上发生着可怕的逆转。就拿现在来说,就算给我一个大律师的头衔,我也不会再当律师了。因为我不想再看他人的脸色行事。就像我们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动不动就拿人的职位来做法码,你不把某事办好,我就拿你法办,疏不知他们在说这种话的时候,本身就没有依法办事,但结果往往是权力战胜法律,你不服气也没有办法,谁叫你的官没有人家大呢?所以有人说了,当你不能制定的政策的时候,最好老老实实地执行政策。这话,虽然有点拍马屁之嫌,但在生活中却极为管用。
这,也是我不想回去的原因之一。
当鬼师虽然每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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