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僵尸杀人案 第二十三章:交出案件 (第2/3页)
所以没有逮捕必要,还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吧!你回去重新写一份《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来……”
此时此刻,于大宝才真正理解了,为何朱莉娅老是说精神上疲惫不堪,不是办案累的,而是被这些领导折磨的。
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家,对于县一级来说,是很特殊的一群人,游离于法律的边缘,享受免税的政策,污染着当地的环境,赚着民工的血汗钱。
但是这些是县领导的政绩,是吹牛的资本,是证明自己不是庸官的铁证。
于大宝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张名明明是本地人,怎么会与招商引资有关呢?”
辛大队长闻言,脸色有些不好看了,暗忖:你一个小小的新警,居然敢质疑我大队长?我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不过辛大队长随即想到了,这是郑晨的外甥。
于是,他耐着性子说:“他虽然是本地人,但是之前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如今回乡创业,自然要算招商引资了。”
好吧!人嘴两溜皮,随你怎么说吧!华胥国是由谎言构成的,华胥国人有着狡辩的传统, 于大宝生于斯,长于斯,自然是很清楚的。
他并不想纠结于此事,便转移了话题:“我认为张名等人有逮捕必要,如果领导认为没有,那就请你写下‘没有逮捕必要,应变更为取保候审’,然后我就按照你的意思变更……”
于大宝为何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原因很简单,华胥的法律明文规定:办案人为第一责任人。
换句话说:将来若是此案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而被定性为降格处理,甚至追责,那么于大宝将是第一个倒霉的人。
所以,他提这个要求,完全是为了自我保护。
就是这样一个很合理的要求,使得辛大队长勃然变色,他比谁都清楚其中的厉害关系,所以他是不可能按照于大宝说的来签字的,那是在给自己挖坑。
“你先回办公室吧!我考虑一下。”辛大队长沉着脸说。
于大宝没有说话,站起身走了出去。
到办公室后,把事情跟朱莉娅说了。
朱莉娅一点都没有惊讶:“一直都是这样的,几乎每一起‘人情案’,都是领导授意,或者暗示的。辛大能跟你说的如此清楚,是因为你舅舅,若是对于其他的民警,他只需暗示一下,办案人就会立马照办。”
“那些民警就心甘情愿的看着别人吃肉,自己却背着黑锅?”于大宝到底是新警,对此有点不理解。
“嗤!”朱莉娅不屑的笑了,“确实是在背锅,但是这个锅一直都很好,从来没坏过,背一下又何妨?”
于大宝恍然大悟,想一想就明白了,如果背锅只是名义上的风险,实际上从来不会出事,那背一下确实无妨。
就在这时,于大宝的电话响了,掏出来一看,是舅舅打来的。
“舅舅!您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对自己的舅舅,于大宝心存感激。
“刚才辛大队长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跟我说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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