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对他何止心动 (第2/3页)
完她的讲述,不屑的嘲讽了弘远后问她:明知道他是那种人,为什么还会喜欢他?
“因为这就是爱情,一旦动了心,很难在改变。”程思瑶曾多次和自己做过思想斗争,想放弃却又深深的喜欢着弘远,以至于到最后发展成了现在这样。
我从上衣口袋摸索一阵自,掏出烟盒和一个打火机。好像兜里放点香烟,我才能记得自己本来的面目,而非现在装出一副“好人”形象。
随手扔给弘远,他微愣了一下,却还是稳稳接住。掏出一支烟放进嘴里,点燃,丝丝缕缕的烟雾飘散空气中。
他一个大跨步,越过来,做到我左手的位置。一只手夹着香烟,另一只手将打火机和香烟还给我。“你不是戒烟了吗,怎么还会带。”
“习惯了。”我接过香烟和打火机,放进上衣口袋里。微转头看着他的侧脸,烟雾缭绕的侧脸下,眼睛透着一股子邪气。“你该不会告诉顾言吧?!”
“你觉得我像那种人吗。”他转过头,视线与我对视。口中的烟雾缓缓吐出,动作潇洒。
我站起身,双手插入上衣口袋里,校服被穿成用古板书法老师评价,“不伦不类”。走到窗户旁,看着刺眼的阳光打在脸上,微眯起双眼,涂满睫毛膏的眼睫毛在鼻翼处投下淡淡的光影。
“弘远,我一直有件事情不明白。你到底是真的喜欢林莘还是出于某种占有欲?”
我看不到背后的他是怎样的一种表情,心情又是怎样的复杂。我知道,我和他似乎有那么一点相似。
处于青春期的我们,路上总会遇到一两个让自己心动,时时刻刻牵动自己心情的人。
他/她或许非常优秀,优秀到满眼满心被他/她填满,优秀到,自己和他/她站在一起都显得那么渺茫。
爱情是美好的,同时也会让人变的卑微。愿意俯身为喜欢的人做任何事,愿意放下满身骄傲喜欢到天荒地老。
弘远他一直想不明白,自己就好像余简说的那样,对于林莘,也不过出于他内心强烈的占有欲望。
那对程思瑶呢?又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别再傻了弘远,我们就如同空气中飘荡细微的小灰尘,小到肉眼看不到。没有生命,没有意识,只会飘荡着,永远的飘荡着……”
从窗口投射进来的光束,折射在地板上,形成一个小小的光圈。阳光的光束下,飘荡着人类用肉眼看不到的灰尘,伸出手放在光束下,怎么也打不散。
我的指骨并不好看,和长期按键盘没有太大的关系,指骨微曲,涂满指甲油的指甲缝隙中残留着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的颜料,烟灰星烫伤留下的痕迹,被我纹了一只鹿,掩盖丑陋的伤疤。
所有人都说我不够漂亮,眼睛无神,脸颊线条太过僵硬,即使用各种美妆弥补,也找不出女孩子独有的那种美丽。
不会笑,笑起来面部僵硬。
曾有人嘲笑过我,说我的脸就是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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