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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愿做一只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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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愿做一只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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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我愿做一只鹿 (第3/3页)

    渐停的雨没多久又开始飘落着零星小雨,湿蒙蒙的校园被薄薄的雨雾遮挡,整个学校显得异常安静了好多。

    去图书馆有条小近道,被称之为“樱花路”。学校建立有一段悠远的历史了,当时为了美化学校,移栽了几棵樱树,后来不知怎么的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就这样保持了下来。

    三月份的樱花早已开了满树,粉白粉白的花蕊藏匿在雾气中,有着飘渺朦胧虚幻的美。风一吹,飘落下来的樱花花瓣都不及顾言唇角弯起的笑,成功的虏获了不少女生的初心萌动。

    樱花路在学校是出了名的,这里清静,经常是好学生来这里晨读复习,久而久之,这里演变成了学校情侣的约会最佳场所之一。

    路过樱花路时,碰巧遇到一个脸生不熟的女生。我没有所谓的脸盲症,更没有小说电视梗万能女主角的失忆症,能让我记住的人,除非和我有仇,要么我和他有仇。

    很显然,以上都不是和我有关,对方是冲着身旁的顾言来的。

    上帝不是对每个人都会仁慈,不会为某个人安排一次又一次看似毫无破绽的邂逅。

    准确的来说,邂逅的机会渺茫极了。就算地球是圆的,在相遇之前买张彩票,中奖了就证明上帝是偏向你。没中,只能说明人品太差,唯有一次次故意制造邂逅。

    “你好顾言同学,我叫林莘,高一一班的。听说你拿了全市高中作文比赛第一名,恭喜。”女生说完,露出温馨的笑容,就连嘴角的弧度,都那么完美到位。

    明澈的眼睛倒映出顾言的身影,握着伞把的手,稍微往上抬露出整张脸,那才是真正洋溢着青春笑容的脸。

    女生很漂亮,用顾言的审美来说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最主要的一点,她是好学生,好女孩。

    顾言什么也没说,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因为要赶着去把书还回去,抱歉的对女生说:“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先走了。”

    女生微侧过身,打着伞站在原地。我和顾言从她身边走过去,踩着满地的樱花花瓣往图书馆走。

    我从未羡慕过任何比我要优秀的女生,也从未羡慕过她们比我有我所没有的东西,更没有羡慕过她们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爱。

    而在多年后,我开始羡慕那个叫“林莘”的女生,她所拥有着我永远也得不到甚至不敢得到的东西。

    关于爱情,我是个失败者。

    关于友情……有得便有失,人生就是这么荒唐到可笑。

    笑到最后,只剩下廉价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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