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胶州特区的建设上 (第2/3页)
“这有点像洪武初年的剥皮填草。”刘明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袁崇焕更是夏氏家族的惨无人道恨得咬牙切齿。
他在北京的那个替身,曾经享受了千刀万剐的待遇,其悲惨也不过如此。
华夏军政委员会的机关报《华夏日报》为此做了长篇报道。
在最后的评论中写道路,“夏氏家族,私设监狱、公堂,其骇人的手段令人发指,有些刑罚是唯一闻所未闻,可以说是血腥恐怖的人间地狱。”
“夏三是土匪、地主恶霸、黑恶势力为一体,是大明朝的毒瘤。”
“黑恶势力在任何时代都有,官商勾结,官匪勾结。但是夏氏家族却是最没有底线的。”
袁家寨的收租院建成之后,在当地以及整个大明朝引起极大轰动。
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有大明的官员,读书人,还有普通的百姓,看后无不落泪。就是那些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衙役们,也无不感叹,“和收租院比起来,我们的手段简直就是渣。”
徐光启看过收租院之后,在他的日记中写道,“大明朝的社会秩序,就是被这样的社会毒瘤,一点点被搞坏的。但是却没有人对此负责。正如,西方的一句谚语,“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也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对雪崩负有责任。”
而这一切,都是华夏军政委员会的政治阳谋。从此之后,华夏军在山东的一切行动,都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华夏军事剿灭的每一个土匪庄园山寨,都是罪恶的,血腥的,天理不容的。
山东青岛
丁正率领华夏军大军来到胶州湾之前,浮山前所、鳌山卫,灵山卫等地明军士兵,已经奉命撤往他处,留给华夏军的,只是一座空城。
按照军政委员会的要求,丁正将浮山前所改为青岛市,作为胶州特区的首府。
朱由检派遣曹化淳的弟弟曹成,到胶州特区担任监军太监。
曹成自从来到青岛之后,听从他哥哥的要求,做一个合格的土地爷,“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不惹事,不找事,人畜无害。
人畜无害的监军太监曹公公,很快被华夏军政委员会海军部所接纳,小日子一直过得很滋润。
应该说,在胶州特区的当土地爷的日子,是曹成同学一生当中最为舒坦的时光。
依据华夏军的薪水制度和章程,曹成的薪水仅次于胶州湾特区管委会主任丁正。
曹成的薪水到底有多少呢?
让我们来看一看他的工资单,基本工资,38元华夏币;全勤工资,12元华夏币;残疾补助六元华夏币;粮油补贴六元华夏币;副食品补贴,三元华夏币;岗位津贴,六元华夏币。至于其他的各项补助,就连曹成自己也说不清。
在他的印象中,华夏军似乎很喜欢过节,过节的时候,还喜欢发米、发油、发烟、发各种生活用品。
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中秋节,双11光棍节,圣诞节,元旦,春节等各大节日,都要发放过节费。
夏天天气炎热,要发防暑降温费。
冬季天气严寒,要发烤火取暖费。
一句话,反正是想方设法的发钱。最后,林林总总下来,他每个月的平均工资,一百二十元华夏币,折合成60两白银。这在大明朝,可以说是一笔巨款。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中等的小康之家,一年总开支也不过20两白银。
但是,曹成曹公公还是有一些不满意,因为他的残疾补助,不是最高等级的12级伤残,为此,监军太监老曹,还专门找到了负责发工资的财务人员问个究竟,“我老曹的小丁丁都没有了,怎么能只算八级伤残?你们这样做太不合理。”
财务人员想笑又不敢笑,只能够耐心的解释,“曹公公,按照帝国残疾保障法的规定,身体缺少重要的部件,但是又不影响正常生活着,,属于八级伤残。”
曹成当时就哑口无言,这事情还真不好说。他没有了小丁丁,确实没有影响到正常的生活,但小丁丁与别的地方不一样,它是命根子。
财务人员见曹成一脸憋屈的样子,又解释道,“曹公公,你可以申请一次特殊津贴,比如,生育补助。”
曹成大喜,“没有了小丁丁,就不能生孩子,生育补助就应该有。”谢过财务人员,老曹心满意足的离去。
曹成的高额薪水,经过他喜欢炫耀的大嘴巴,很快传到了登莱巡抚行辕,引起了登莱巡抚监军太监黄兆虎的嫉妒。
虽然说,老黄可以贪污些军饷,喝一些兵血,扩展其他的财路,但是,那一切毕竟是不光彩的,见不得人的。于是黄太监找到登莱巡抚孙元化,要求也按照华夏军的标准,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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