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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出访”钢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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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出访”钢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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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三章、“出访”钢厂(5) (第2/3页)

得到缓解。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议》,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若干重大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1993年设立国家经贸委,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旨推动国企改革。1994年初,中央政府出台了财税、金融、外汇等一系列配套改革,主要包括:分税制;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分离,对金融机构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汇率并轨,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人民币深度贬值。

    在改革开放和宏观调控的双重作用下,1996年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GDP增速10%,CPI增速8.3%,M2增速25.9%。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1998年殷省调整宏观政策取向,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经过1998年3季至1999年1季度短期回升之后,经济增速再度回落,并探出新低,1999年4季度GDP增速降至6.1%,甚至低于金融危机最严重时期1998年2季度的6.8%。

    各类风险凸显:

    (1)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基本是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盈利;当时国企对经济增长、利润和就业的贡献大幅下降。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79年的78.5%降至1997年的26.5%;在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从1978年的72%降至1996年的34.4%;1994-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利润占比从50.5%降至29.3%,在一些竞争性行业甚至出现了全面亏损。与国有经济的困境相反,非国有经济(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等)快速成长,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1996年非国有经济在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占比为71.5%,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比重为65.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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