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第2/3页)
其实这些公文已经全部经手底下的人全部都处理过了,只是决定权在他手里,他的要求是首先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压住不报,能处理的写上处理意见,不能处理的就直接上报,其次是处理意见要详实以供上一级参考是否采纳,如此再到他手里就已经很详实了,倒不是他懒,用专业的人来干专业的事,只要不是庸才就一定比他这个外行强,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中间出现一些小细节问题只用不影响整体目标,他就全过了,毕竟对于处理事情来说没有唯一的标准答案这一说,每个人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不同,只要方向对了就行了。
比如说船舶署的这份公文就很有意思,是关于货船的使用年限问题,负责预算的要求船只使用年限五年就可以换造新船,理由是船只越造越大,五年绝对可以换新船,而且还可以节约资金,最重要的加大船只以后可以运载更多的货物,而人手又没增加几个,经过计算,五年换一次大船,就是最省钱也最赚钱的方案,就按去朝鲜王国每次五条船,每船两百石计,每次可运一千石,现在正研究造四百石的货船,几年后这两百石的货船就全部淘汰了,因此主要部位用好料就行了,不需要年限太久;
而负责造船的船匠认为这是浪费,只要有材料、有图纸、有工匠造船其实很快,但实际上造船要从无到有时间就长了,首先是船只加大不是简单的放大就行了,要重新建模,考虑材料的强度是不是符合要求,船只出来之后仅试航没有一两年的时间就看不出什么,然后发现问题再进行改进,等真正定了要批量建造,仅准备材料就需要两年,如此一来五年其实时间非常紧张,因此船只用五年是看似节约,实际是浪费,再者淘汰下来的船只可以它用,并不会真正浪费,所以船只使用年限应该是越长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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