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点(一) (第2/3页)
反了组织纪律,影响了公共秩序。
从此他就失业了五百年,只能靠路人甲乙丙丁施舍给他的富含维生素的水果蔬菜过活。而当孙悟空被唐三藏从五指山下解救出来之后,他还要接着替压榨员工剩余价值的黑心老板唐三藏打工。
前者大概是属于坐办公室吹空调的国企公关,而后者则属于大草原上疲于奔波的无业游牧民族。所以说,那只蠢猴子发酒疯所作出的改变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在白御桐浮想联翩越想越得劲儿的时候,背后有个人用圆滑的笔头捅了捅他的右肩,他蓦然回头,忽然愣住了,他的眼神瞬间凝滞了起来。
是啊!怎么会没有她呢?
他眼前的女孩长着一张精致的瓜子脸,细腻的黑色马尾耷拉在脑后,圆润的鼻头和红润的小嘴,精美的黄色短上衣中央印着一只穿着蓝色水手服的唐老鸭,唐老鸭的手里捧着一束鲜花,英文旁白是蓝底黑字的hey,后面跟着两个南孚电池一样大的红色感叹号。
事实上直到现在白御桐都不知道为什么唐老鸭为什么不穿裤子。
那女孩是他的青梅竹马,吃过同一张饼,涂过同一幅画,坐过同一张板凳。
他依稀还记得某一年回家的路上,他知道她考得不好,就开玩笑说,你长大以后铁定没出息,不如去当贼吧,但看你这么傻的样子铁定会被抓进监狱,还会被剃光头,穿上黑白条纹两件套呢!
王彩霞听了之后,带着哭腔委屈地说道,阿桐,你好过分……
白御桐还记得那天过后,她整个夏天都没主动找过他,所以他觉得那个夏天格外的冷清。
“我墨水用完了,借我点咯?”王彩霞指了指手里的粉色条纹钢笔,那是她最常用的一款。
“嗯……嗯好。”白御桐回过神来,他弓着腰在抽屉里翻找了一下,他至今都有把墨水瓶放到抽屉角落里的习惯。
怎么会没摸到?白御桐伏下身体往抽屉里看了一眼后就再也挪不开视线了——一部左上角闪烁着红光的碎屏手机!
他紧紧盯着那部要命的手机,眼神涣散,这时叮的一声,手机屏幕蓦然亮了起来,居然是一条刚接收的短信!
白御桐惊慌地抬头往四周看去,他想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这微弱的手机提示音,但他却发现周围的景物都在以极快的速度消逝着碎成渣滓,然后化为粉末消匿在空气中。
白御桐蓦然惊醒然后直直地坐了起来,他怔怔地看着自己空空的双手,眼神惊愕而慌张:我不是已经,死了吗……他发现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原,青草像绿色的地毯一样平铺在地上,一直蔓延到远处青灰色的山脉,山脉连接着天空,而天空空旷得可怕,干净得连一朵云都看不见。
白御桐感到十分的不适,他的胸口有一些沉闷,像是有重物挤压着。他的屁股传来针扎般的感觉,那是因为他的身下是细密的草皮——挺拔的小草无时不刻不在茁壮的成长着!
他全身上下都没有布料的遮挡,看起来像是纽约街头的行为艺术家,不过此时身处大自然的他更像是在拍写真集的花季少女。
阳光灼热又刺眼。
白御桐独自行走在廖无人烟的荒原上,他的皮肤被阳光晒得通红,周围没有一棵树可以供他遮阳——这里除了遍地的草就是干燥的风,连一坨新鲜的牛粪都看不到。
艳阳快升到头顶的时候,白御桐发现了一棵歪绿叶成荫的脖子树,欣喜的他一溜烟地跑到了背阴的地方像个干活的老农一样蹲了下来。
白御桐在树下深深的喘息着,他感觉自己仿佛进入到了六十摄氏度的桑拿房。,他的视线聚焦在远方天与山的连接处,他那张狼狈的脸上写满往事,眼神惆怅而黯然,他的耳畔传来了逐渐清晰的笑声:
“你这支笔用的是零点五的笔芯,你买成零点七的啦……”王彩霞好气又好笑,脸上满是愉悦。
王彩霞掩嘴笑的姿态在白御桐的脑中一帧一帧的闪过,最后画面停留了在她嘴角弧度最大的时刻。
你漫步海滩,往事像是浪潮,一开始只是浅浪触摸你踩着人字拖的脚掌,传来一股清凉的触感。但只要你深入蔚蓝色的大海,每一浪过都会将你的头狠狠压进咸咸的海水中,你挥舞四肢挣扎着游动,像是雨中沉落的浮萍。你来不及呼救,因为只要你一张嘴海水就会深深地灌进你的喉咙。
白御桐低头沮丧地看着脚下冒着草尖的地面出神,就像蹲厕所时看着面前发亮的瓷砖,瓷砖表面会映出一副模糊的暗影。
他不时摆弄着面前的小草,忽然想起了熊文杰讲给他的一个笑话:黑熊问兔子怕脏吗,兔子害羞地摇头,黑熊又问兔子掉毛吗,兔子还是害羞地摇头,然后黑熊就把兔子拿起来擦了屁屁,最后笑着离开,只留下兔子在风中发愣。
白御桐小时候觉得很有意思,发呆的时候只要想到这个笑话他就会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后来才发现这个笑话真的一点也不好笑,因为他成了那只兔子。
为什么一点也不好玩?你是那只笑不出来的兔子,而笑得出来的不是黑熊就是围观的豺狼。
正当白御桐思绪万千的时候,他面前的山脚下升起了一缕灰色的烟。他注意到了这缕灰烟,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个方向。
那是什么烟?自然的森林火灾还是有人在生火做饭?
他正在考虑要不要过去瞧瞧。
如果那里真的有人居住,白御桐当然可以得救,还可以得到食物和水来填饱他的空腹,甚至能有衣服穿,不至于坐到草皮上就扎屁股。
但是对于自己来说,获不获救有什么意义?以前他看过一部电影,电影主要讲的大概就是人与自然顽强抗争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壮汉,他所搭乘的航班遭遇到了难得一遇的大风暴,结果飞机不幸失事,飞机迫降到了海上,生还者只有他一个人,随后他流落到了一个无人的热带小岛。
小岛的沙滩上没有穿比基尼的黑妞,没有卖烤肉的度假村,更没有戴墨镜的警察叔叔。
在小岛上他为了生存,和大自然顽强抗争了好几年,最后终于凭借自己的毅力回归到了人类社会。
然而回到家中快递小哥才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改嫁,孩子也不认识他了,爹妈留下的遗产更是被兄弟姐妹瓜分的一点不剩。
你拼命活着,是因为你知道在你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有你的家,在那个地方还有人在等着你。
可当你回到家的时候,和你最要好的兄弟迫不及待地爬上了你老婆的床,你的孩子喊着那个男人爸爸,而不是叔叔或者伯伯,你兄弟姐妹在爸妈逝世后都分家了。这时候你才会知道原来你还是一个人,你不知不觉间又活在荒岛上了。
白御桐回过头用一种很悲哀的眼神看着身后的树——这棵树孤零零的生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它并不是很高大,因为草的根无时不刻不在抢夺泥土里蕴藏的养料,这种树如果放到深山老林里估计连萌芽的机会也没有吧?
白御桐抬头看着那缕灰烟,眼神凄凉。他明白的,那位小哥和自己可不一样,人家是因为交通事故被迫陷入困境的,而自己是自愿的。
一个属于劫后余生,一个属于厌世弃生,两者的本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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