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做我徒弟吧 (第2/3页)
这种交换的过程,享受交换带给他的结果,他喜欢这样。
而不是每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样的日子,让李公慕很不适应,或者说,很没趣。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欣赏过一个人了。今天他很欣赏王安宁,或者说王安宁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或者是一些事。
上一个这样的人,还是粟裕。
“后来吧,吴终之给我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被那个叫粟裕的前辈改变了,他们都抱有改变这个世界的理念活着,又或者继承了谁的意志。”王安宁叨叨着这些事,这些自己一个人承受的事。
“刚开始吧,我其实挺想改变的。但是我能力不足,只能把自己用不到的银子啊,啥的。给那些穷人买些吃的,管个饥饱。可是天下穷人千千万,我能都给管了?那时候我就想,我要改变世界,让所有人都吃上饭!”
“可是很累的,按照我的计划,首先所有人应该尊重生命,但是第一个做不到的是我自己。那天我跟谢弘安一起杀了个人,他算作恶,但是绝对算不上大恶,他也就是迷了心窍,杀了自己的哥哥,然后想把所有的财产占为己有。但是我跟谢弘安把他杀了,我那时候就发现,我自己变了,变得不再敬畏生命了。”王安宁自己自嘲着,诚然,那天之后王安宁其实就已经变了,不管他原先生活的多么融入社会,但是他骨子里不愿意杀人。不愿意死人。但是现在,王安宁已经杀人了,甚至觉得很正常。在现代生活中,这正常吗?
原来的王安宁对杀人的人敬而远之,这种事情只出现在电视,或者小说里吧?
但是现在的王安宁每天耳濡目染的,今日那个剑客杀了什么淫贼,明日江洋大盗又杀了那个富商。
说到这里的时候,王安宁不说话了,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怪的,入乡随俗是人之常情,比起异世人,其实王安宁已经慢慢的融入这里了。
这是时代的包容性,也是社会的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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