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第2/3页)
法决策加强政府协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增强协商的广泛性针对性,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的,重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的沟通协商。完善政府协商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各方面参与政府协商创造条件。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优势和作用。目前,全国政协已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完善政协全体会议协商制度,适当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次数,完善协商座谈会制度,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提高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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