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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正确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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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正确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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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正确方法论 (第2/3页)

步考虑所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建议。

    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近年来,一大批经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推进和保障了改革。

    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

    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在推动改革过程中,要注重厘清重大改革的逻辑关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实现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在国有企业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集中攻坚,打出一系列改革

    “组合拳”,一大批重要改革压茬推进,做到前后呼应、相互配合、形成整体,提高改革整体效益。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都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

    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

    鼓励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对必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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