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动乱的序章(45) (第2/3页)
花板,李南方懒洋洋的回答“这边美女很多,腿子又很翘,你老人家要不要来开开眼界?”
“混账东西,有这样跟师父说话的徒弟吗?”
“少套近乎。有事就说,没事我就挂了,长途很贵的。”
路易对老头没有一点尊重的意思。
“慢点,当然有事。”
老头沉吟了片刻,才缓缓问道“你,还记得冯玮惟吗?”
冯玮惟?
听老头提起这个名字后,路易的心脏猛地一跳,眼里闪过一抹痛苦。
他怎么能不记得冯玮惟?
这么多年了,每当他想到这个名字时,内心深处那扇痛苦回忆的大门,就会被开启。
二十四年前,有个婴儿诞生了。
据老头说,婴儿诞生的那个晚上,电闪雷鸣,狂风大作,西北遥远的天际却红的像是有火在燃烧——这,好像很符合某个大人物出生时才会具备的异象,但那个婴儿绝不是什么大人物。
最起码路易能确定,因为他就是那个生下来后就被抛弃的婴儿。
他被抛弃,并不是因为他是某女未婚先育的产物,而是因为他刚出生就像八十岁老头的那样,皮肤松皱,浑身都长满了老人斑——先天性的早衰症。
到目前为止,科学还无法解开先天性早衰症之谜,只能确定每八百万新生儿中,才有可能会出现一例,这比两块钱买张了彩票,却中了特等奖的概率还要低。
患有早衰症的婴儿,很少有能活过十三岁的。
路易七岁时,就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
不过,抚养他长大的老头,却信誓旦旦的说,他是老天爷送给世界的救世主,是来消灭邪恶,拯救全人类的……
七岁的孩子总是很好骗,所以路易就盼着自己快点长大,也好成为救世主。
好像老头与老天爷是亲戚那样,他说路易能活下来,路易就真的活了下来。
而且,随着路易的年龄增长,他身上的老人斑开始慢慢变淡,有牙齿长出来,稀疏的白发开始变密,变成灰白色。
逆生长。
别的早衰症患者,从刚出生就会走向更衰老的死亡,他却从衰老走向了青春。
他平安活到了十四岁,相貌虽说比同龄人还要苍老五十年,但总算能像个正常的——小老头了,唯有那双眼睛越来越清澈深邃,带着少年的纯真。
就是在那一年,他被老头带到了下卞冯家,那是师母的娘家。
在冯家,李南方认识了师母最小的妹妹,比他小两岁的冯玮惟。
就是这个冯玮惟,断送了路易本来还算幸福的生活——出于对女性的好奇,他偷看了正在洗澡的她。
发现被大姐带回来的那个怪物偷看后,冯玮惟吓得尖声大叫,惊动了所有人。
老头最先拍马赶到,采住路易头发就是一顿痛扁,要不是疼爱他的师母阻拦,估计得被当场打死。
发生这种事,师母当然没脸再在娘家住下去了,再加上她找的丈夫本来就不被冯家人待见,当晚就带着路易离开了冯家。
为惩罚路易的流氓行为,老头不顾师母的强烈反对,把他扔进了境外强盗窝子里,并厉声告诉他你只是个被人抛弃的怪物,要想出人头地,那么就得吃得苦中苦!
整整十年,路易历经了各种磨难,最终梅花香自苦寒来,不但完美逆生长,变成一枚标准的小白脸,而且还找到了他活着的价值。
明处,他在纽约是受人尊敬的私家侦探,暗中,他则化身为黑夜幽灵,飘忽出现在那些奸恶之辈的面前,让他们付出早就该付出的代价。
路易甚至是怀疑,他这具与众不同的躯体内,可能隐藏着一个可怕的恶魔,总是奢望跑出来为祸人间。
每当他做点诸如扶着老太太过马路的这种好事时,心里就会无比的烦躁,但当他做坏事——尤其是在杀戮时,则会特别的兴奋,有种忍不住想咬住别人脖子的强烈冲动。
但当这种兴奋过后,他都会感到无比的疲倦,仿佛大病一场,只想倒地不起。
这是他的秘密,谁都不知道,他也没打算告诉任何人。
现在听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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