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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亲王的女儿 (第1/3页)
有人说现在不要写那种释放魔法就要念咒的,现在魔法都是瞬发了,读者们不喜欢看长篇大论的文字。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读者们还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的,不然跑来看书干啥?玩游戏K歌钓个异性去开房不更好玩?虽然很多小说魔法都瞬发了,不过我总觉得那是网络游戏的做法,就连游戏里面的魔法还有CD时间呢,何况小说?
也有人说我跳的太厉害,忽东忽西的,容易让读者分不清情节。呃,是的。我也发现了这个缺点,电影的拍摄手法拿到写作中来的确有点不适合。看来村上春树的写法的确不适合一个新手,好吧,那我就按照情节写吧,下面主要人物基本上要在一起了,反派早就出场了,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呢?
下面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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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逊亲王是坐着直升机来的。是的,人类的直升机。技师却不是人类,是一名血狼。这不奇怪,血狼学习新事物很快,而且他们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多掌握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谋生的机会,他们甚至向人类讨教人类的各种科技的使用方法。即使一名血狼是高等血族的护卫,他也会向成为奴隶的人类讨教如何驾驶车辆飞机。
纳逊亲王横扫了印度之后,一部分印度人投降并成为了血亲,这其中并不缺乏飞机驾驶员和船舶驾驶员。所以纳逊亲王能够越过海洋对夏威夷进行袭击,只不过夏威夷一直都是美国的军港所在,保护的很严密,所以纳逊亲王才没有横扫印度一样的打下夏威夷。不过,夏威夷也算基本失落了,除了檀香山,也就是火奴鲁鲁没有被攻陷,其余的地方早就被打下来了。
准确的说,纳逊亲王很幸运也很不幸。如果他没有带着妻子在战前到印度旅游,那么他的妻子就不会在战争初始的时候被杀,这是不幸。如果他的妻子没有被杀,亲王就不会愤怒的命令血狼横扫印度,那么也就不会拥有一个狼族军团,那么在议会里也就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这算得上幸运。
在火奴鲁鲁得知了自己女儿的消息之后,亲王立刻停下了攻击,连夜,哦,不,连着白天赶到了死谷。毕竟亲王打仗是为了给自己的妻子报仇,现在得到了最后一个亲人的消息,自然是火烧火燎的往回跑,他实在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亲人了,何况这个亲人还是以前失散的?
对于博伦和斯卡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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