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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树人推棺诈李轩 戎安提笔坑鮟鱇 (第1/3页)
炸酱面,京兆各县富家多食之。旅行各乡镇,便饭中以此为最便——《京兆地理志》
章鹏云现在就住在北京,虽然籍贯不在那里,不过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习惯上已经是活脱脱一个老北京了。
北京人最爱吃什么?烤鸭?小吃?京味小炒?都不是…至少在章鹏云的眼里不是,他给出的第一答案绝对是“面条”。
那么北京面条里哪种最好吃呢?章鹏云一口咬定的就是炸酱面。
有了这个前提,李轩做炸酱面的手艺还是练习的比较熟练的。
“美穗,出来吃饭了”李轩叫着。
“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嗯…还凑合吧…”李轩却是带着一点…不满?
就今天的炸酱面来说,李轩还真有对自己的作品给出了“不满意”这个评价的理由——主要是因为面码…不不不和未闻花名没关系,这个面码是炸酱面的那些配菜。
对一个正统的老北京来说,炸酱面没了面码,就像那条没点上眼睛的龙,总觉得缺了一分那种“味儿”。
但是可别忘了,这两个倒霉蛋可是前无古人后不知道有没有来者的被锁在了自己家里,而李轩的冰箱里又不习惯放那些新鲜蔬菜。
老北京的面码讲究“七盘八碟”,但是李轩这儿能凑出半根黄瓜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过还好虽然前面诸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几点李轩也表示赞同,但是李轩终究还没像孔老夫子那样搞什么“失饪,不食”“割不正,不食”之类的毛病。
但是“不时不食”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因为不当时令的食材吃起来总是差点意思,所以秋天不吃螃蟹是极大的犯罪。就这么简单。
何况鲁迅也曾经说过…喂喂喂这次是真的,你不用找人跟你去按棺材板…是他自己一本正经论着论着雷峰塔的倒掉就KUCHA一下拐到螃蟹上的。
不信?上原文!
“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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