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弃婴怨① (第3/3页)
胎就要上手术台,十到十三周这个阶段的婴儿通常都已经有了心跳、手指、脚趾、手臂和腿,但骨骼还不健全。
这类手术会用到抽吸导管,它的吸取力是家具吸尘器的十到二十倍,在这种强烈的吸引力下,骨骼脆弱的婴儿会被导管吸力分尸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尸体排出体外。
吸完后为了保证肚子里是干净的,我还得必须用刮匙将残留在里面的小尸块和胎盘给刮出来。
如果肚子有了二十多周,上面的手术就用不上了,这个时段做堕胎手术会更残忍。二十多周的婴儿身体已经完全成型,骨骼也基本健全,身体大小都有二十公分左右,相当于成年男人手掌大小,这还不包括腿长,因为婴儿的腿是蜷缩着的。
我要先排干净羊水,然后用堕胎夹伸进去夹。最先夹出的是腿再是躯干,最后是头颅,因为这个阶段的头颅已经很大了,不能完整取出,所以必须先在里面将头颅夹碎,然后再一一夹出。
最恐怖的全部是夹完出来后,我还需要在方盘里将散架的尸块和头骨碎块拼接完整,确定有两只手两只腿,头骨可以拼成一个完整的头......
昨晚的婴儿就是这么一例,当我完整的拼完头时,我发现他在对着我诡笑,当时我钳子都掉到了地上。
那一刻我发誓我再也不要做这种手术了!
我有时候都忍不住想拿手术刀冲过去把手术台上躺着的人给一起杀了。
我很想质问她,既然不想要,为什么要怀上?
你自己一晌贪欢种下恶果,难道就不知道提前做安全措施吗?
你这样做掉自己的骨肉,你真的会心安理得吗?
可是我没脸这样去质问她们。
我做不到理直气壮。
因为我自己曾经也做过这样的荒唐事。
同样是在大学,一次与男朋友的不小心后珠胎暗结,直到肚子大起来我才意识到怀孕了。
当我慌慌张张的找到男朋友时,他上着网,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没事,去打掉呗。
那个往日里在我眼中帅到不行的脸在那一刻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