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接近龙之巢 (第2/3页)
是了不得,传说吃了龙脑的人就会得到龙的力量,变成一种叫龙战士的超人。总之,一条龙身上蕴藏的价值绝对超过了同等重量的黄金。
在某些人眼里,龙,不是生物,而是一座活动的金山。
只不过这座金山是致命的,免疫八级魔法,力大无比,还具有多种异能,不少龙本身还会使用高阶魔法,寻常的淘金客还没等挖出金子来就变成了龙腹中的美餐。
以齐格飞小队的实力,本来遇到龙应该是有多远滚多远的,但前一天的遭遇战他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那龙对失落之杖很畏惧!
既然手里有了克制龙的利器,为什么不试一试屠龙呢?
从古至今,能够屠龙的勇士,不管他们杀掉的是什么样的龙——老的,小的,饿的快走不动的,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都会被冠以伟大英雄的称号,受到万民敬仰,房子、车子、票子、马子源源不断。
齐格飞,一个失意的魔法学徒,如果能够杀掉一条龙,立刻就会成为全大陆的英雄,到那时,什么四级、六级、八级,去他的,各大魔法学校会争着聘他当客座教授,就是只用每年来学校逛几圈,发表几通不知所谓的演讲,然后数钱走人的那种。再在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建个“华清园”之类的别墅,安心等着大把傻瓜把钱送来就是。
最妙的是,这种拿钱不干事的头衔是越老越吃香,说不定等活到八十多岁,牙掉光,路都走不动的时候,还有二十多岁的美娇娘投怀送抱。
一想到这样美妙的前景,齐格飞浑身热血沸腾。
他深深的知道,机遇和风险并存,虽说屠龙是有点冒险,但和可能的巨大利益比这还是值得的。
反正,亲自操刀去杀龙的又不是他。
同样的道理,安维娅和雷蒙都赞成杀龙。因为负责杀龙的也不是他们。
“身为骑士,为民除害是我的天则。”安维娅说,一副正气凛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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