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一人足矣 (第2/3页)
丁忧于乡,为其母守孝服丧,依照大明律,需要守三年,此刻宋企郊必在乾州无疑!”
“若真如先生所言,宋企郊愿意效力于我部,自成愿意为他破例!但是必须以三日为限,这个不能更改!”
自从陇州包围贺人龙将近两个月,李创发现官兵总会在半月左右,便能抵达救援,无形中为自己增加许多无谓的阻力。
大军所到之处,再行攻城之时,若当日攻下城池,则死者长逝,生者长安,不在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倘若守城一天,便将守城将领一应杀之。守城两天将领与亲兵,参与守城的乡绅百姓皆杀。
若守城三天,进城之时,所有守城官兵、乡绅全部屠杀,不接受任何人的临阵投降。
经过多次战役的的磨练,李创手下之兵,对攻城之战,已非经验之谈,而是根据地形,灵活地运用火药与攻城器械,并为他创赢得了善于攻城的美名。
约法三章,并非李创嗜血爱杀人,战争之中所有将领都想采用上上策来拿下城池。
但是所有事,都不会以个人意愿去发展,正如张献忠到一处杀一处,杀一处烧一处,以发泄心中烦闷。
准确地说应该不是发泄,而是立威,你若诚心相待,我必加倍还之!你若固执抵抗,我就用鲜血告诉你,规矩就是规矩,并不是开玩笑。
此时的李创慢慢地适应了这乱世的法则,只有先进的思想与超前的意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想将理想变为现实,更需要的是手段,而这个手段需要用鲜血来践行。
“我王有令,得宋企郊一人,大兵绕路而行,乾州免屠!”
乾州城外,护城河对岸,尘土飞扬而起,翠绿的青草已被根根踏出,一丈多宽的路就这样在刘芳亮等人的铁蹄下生了出来。
“大人,反贼每半个时辰都绕城如此说上一番,并以三日为限,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守城的哨兵皱眉看着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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