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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集结之时 2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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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集结之时 2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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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章 集结之时 27(上) (第2/3页)

了一座大城市。这座城市比尚都镇要大上很多倍,各种建筑也非常气派,到处一片繁华景象。金刚随便找人问了问,才发现自己竟然无意间来到了阿旺那的都城玛州!

    “这里是玛州啊!应该离尚都镇很远了吧……”金刚在心中想着,“走到这里,应该再没有人认得我了。那么,不如就留在这里,改头换面开始新的生活吧!”

    凭金刚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去报名参加王家卫队,然而魔兽之林的惨烈一战,让金刚一下子惧怕起了战斗,那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真真正正面对死亡的威胁!这种感觉他一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于是,金刚找了一间廉价的简陋房子住了下来,开始了每天流连于酒馆的生活。当然,无论是喝酒还是生活都需要钱,而金刚又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便利用自己双手极快的速度去想办法弄钱。小偷小摸,或是耍一些江湖骗术,总之每天弄到几个金币银币,填饱肚子再痛饮一番还是没问题的。金刚绝不出入高档的酒馆,那里一般都聚集着城内有钱有身份的富人,不但可以让他得手的机会极少,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万一失手了便会死得很惨。因此他只出没于一般平民和穷人才去的低级小酒馆,那里汇集了形形色色的人,除了大声的喧嚣、刺鼻的酒味,还有各种赌局,恰恰是金刚最容易弄钱的地方。每一次他也不会多弄,只要够了自己用的便收手,转天再需要钱,他就再偷再骗。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将近六年,金刚也从一名精神的自卫队副队长一下子变成了一位消沉颓废的酒鬼。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他可以什么都不去想,只要大口喝酒,一直喝到昏睡不醒。这里没有人认识他,更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每一个都是和他一样嗜酒如命的人,各自有各自的心事,各自在各自的酒精里麻醉自己。

    某天晚上,金刚像以往一样,在小酒馆里独自喝酒,刚喝到微醺,一名身穿白衣的青年男子忽然走了过来,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这位兄弟是叫金刚吧?”那人突然开口问了一句。

    金刚心中咯噔一下,但表情上没有丝毫变化,只是略微抬起眼皮看看对方:“什么金刚?”

    “我的名字叫花仙,想找你聊聊。”那人一直对金刚微笑着。

    “你找错人了!”金刚不耐烦地摆摆手。

    谁知花仙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说道:“金刚,尚都镇自卫队副队长,在镇上小有名气,是队里的骨干力量。六年前,自卫队执行任务途中,全队行踪不明,直到现在不知所踪。”

    金刚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看着花仙,心中暗想:“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怎么知道我是谁?还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花仙没有理会他,而是继续说道:“没猜错的话,自卫队是被魔兽之林的魔兽全灭的吧?”

    金刚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指着花仙:“你……你到底……”

    “别紧张,坐下说。”花仙示意金刚冷静一点,“这件事情并不是什么绝密的事,你不要忘了,曾经有人活着见到了魔兽,而且被你们护送离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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