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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令人崩溃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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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令人崩溃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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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8章、令人崩溃的结论 (第2/3页)

正死因,只能从其它证据上面找。

    按照宋青林以前的供述,宋红军是被宋青林用杀鸭刀猛刺胸部和腹部杀死,然后分尸的。

    可现在经过进一步调查已经推翻了宋青林的这个说法。

    而按照金兰花最后的供述,宋红军是喝了金兰花给他的掺了安眠药的水以后死亡的。

    重案队根据金兰花的交代,在她家里提取到了安眠药瓶和剩余的安眠药,还找到了金兰花当初购买安眠药的地方——金兰花的娘家吴全县的一家乡卫生院。

    经过调查,证实金兰花一个月前确实在此购买了一瓶五十片包装的安眠药。

    现在药瓶剩余的安眠药还有三十片,按照金兰花的说法没有做过其它用途,那么也就可以推断,案发当天金兰花给宋红军喝的水中安眠药的含量是二十片。

    这个剂量远远超出了正常的用量,但是否会立即致死,还有疑问。

    重案队又经过对尸骨上残存的肌肉组织到省公安厅进行了病理检验,证实宋红军的体内确实检验出安眠药的成分。

    但由于宋红军的尸体经过了高温和长时间的蒸煮,所以里面的含量已经体现不出当时的准确含量了。

    为此,易青还专门和刑警队的法医一起到地区中心医院请教了专家主任。

    根据地区中心医院黄主任的介绍:酒精和安眠药一样都有抑制中枢神经作用,这两种物质一般是不能同时使用的,尤其是大剂量的,以免中枢神经过度抑制造成伤害。

    宋红军案发当天饮用了大量的白酒,再加上剂量严重超标的安眠药,两种物质同时起作用,是可以导致宋红军的心脏骤停,进而休克死亡的。

    按照金兰花交代的宋红军的症状,是符合突发心脏骤停死亡的症状,所以得出的结论是金兰花的供述还是可信的。

    宋红军的真正死因终于搞清楚了,这下让易青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案子告一段落,易青难得的给参与案子的人员每人放了两天假,让大家好好调整和放松一下。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嘛!

    萧伟通过这个案子感觉到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欠缺,到底不是科班出身,到了程序和适用法律上面,就会感觉到吃力了。

    因此,这两天没有任务,萧伟跑到图书馆买了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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