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区别对待 (第3/3页)
不知道,这个法子并非那位被他奉若神明的嘉靖帝朱厚熜自己想出来的,是剽窃于后世江户幕府时代实行的“丝割符制度”(注)。唯一不同的是,江户幕府时代的丝织工会,是由将军亲信、幕府***和日本商人所组成,如今照样拿来了将军亲信和日本商人,实际却增添了代表大明王朝暗中掌控日本经济命脉的他而已……
其他人都谈妥了条件,被带去签署文书,想必也就能从此过关,唯独自己被冷落在一旁,不禁令堺港议政者的召集人、日本最大的米商吕宋助左卫‘门’心里犯起了疑‘惑’:若论‘交’情,我与你五峰船主也算不薄,去年这个时候,你向我订购五千石稻米,我没有加价就爽快地答应了,而且新米一上市就如数‘交’割给了你。虽说后来我从三好氏那里买了你那十六间米铺,可大家都这么干,怪不到我一个人的头上,大不了我也按照你五峰船主给他们那些人订下的章程,加倍赔偿给你就是。十六间米铺价值至多不过五万两银子,翻一倍也只有十万两。至于你那十六间米铺之中库存的八千多石稻米,都被三好氏抢了去充作军粮,就算你也把这些损失都算到我头上,稻米这个玩意儿不象清田哲也那个家伙‘弄’到的库存丝绸那样值钱,八千石也值不到两万两银子,翻一倍也不过三四万两。两项加起来拢共也不过十四万两银子,我还赔得起。有道是法不责众,你总不能单单和我一个人过不去……
吕宋助左卫‘门’正在胡思‘乱’想,就听到汪直说道:“吕宋助左卫‘门’先生,你抢去了我十六间米铺,还有近万石的存米。这笔账,我们该怎么算呢?”
吕宋助左卫‘门’早有思想准备,赶紧说道:“小人愿意加倍赔偿五峰大人的损失……”
汪直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吕宋助左卫‘门’先生家大业大,象他们那样赔点银子给我,也伤不了你的筋骨。若是依着汪某的本意,也愿意这么做——反正我又不损失什么,还能得到偌大一笔银子做赔偿,既有面子,又有银子,汪某何乐而不为!可是,你的事情却跟他们不同,还真是麻烦得很,只怕你有再多的银子也未必管用!”
注:丝割符制度——十七世纪初,生丝及丝绸在日本进口的商品中占了绝大部分,为了加强生丝和丝织品贸易的管理和控制,江户幕府(掌舵之人是名义上已经隐退的德川家康)于1604年要求堺港、京都和长崎三个城市的丝绸商人组成一个工会,称为“丝割符仲间”,即丝绸分派工会,拥有完全买下由外国人(最初是葡萄牙人,后来是中国人、荷兰人)进口的生丝的特权,‘交’易价格由工会单方面决定,但工会必须先把一部分先“买”给幕府将军或他的御用商人(称为“将军专份”或“公方之丝”),然后再由三个城市的‘交’易商分配剩余部分。后来,为了吸引更多的商人运丝到日本,江户幕府于1655年解散了丝绸分派公会。约莫三十年后,中国开放与日本之间的直接贸易,大量生丝涌入日本,江户幕府又恢复了丝割符制度,并且一直维持到江户幕府的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