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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朝廷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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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朝廷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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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 朝廷国家 (第2/3页)

做似乎无可厚非;甚至李光头的作法也情有可原——他的那支船队虽然有十来条护航的船只,却只能应付海寇,根本不是佛朗机人舰队的敌手;而船上所装载的货物价值上百万两银子,差不多已是他的半幅身家,当然不能置之不顾。可是,这些海商,尤其是象李光头那样的昔日海匪,若非朝廷垂怜眷顾,废弛海禁,开放海市,许其本分经商,又怎能堂而皇之地往来大明与西番诸国货殖,并在数年之间聚敛大量的财富?而且,不单是高拱、杨博这样的官员,朝野内外人尽皆知,皇上当初招抚盘踞于宁‘波’双屿岛的海匪,一是为了运兵南下,从速剿灭窃据江南数省的叛军;二来也是因为如徽州海商许氏集团、福建海商李光头集团拥有大量护航船只,手下党羽众多,剿之则为寇,抚之则为商,还可倚为海上长城,帮助朝廷官军护卫万里海疆。谁曾想,真正有事,他们看重的,还是自家的万贯家财,还不如徐海船队那样罪大恶极的海上巨寇能‘挺’身而出,义救同胞!

    对此,朝野内外群情‘激’愤,那些早就对朝廷这些年来大力推行重商恤商之政心怀不满的官绅士子纷纷上书朝廷,要求以“纵寇”甚至“通匪”的罪名治那些海商的罪。朱厚熜也无法替那些不争气的海商辩白,只得采取了折中办法以示惩戒,即勒令那些索要巨额船资的海商将钱财退还给千辛万苦逃回大明的海外侨胞,加罚半额不法所得充作朝廷用兵西洋的军费;勒令那些‘私’自遁逃、一任海外侨胞被夷狄杀戮而不救的海商拨出一半船只和船工水手,‘交’由朝廷统一掌管,用于转运军需粮秣;加罚福建海商李光头集团白银二十万两、船只十艘。

    这样处置,一来可以为朝廷节省大笔安置逃回国内的海外侨胞的费用;二来也能给远征军筹措到军费和转运军需粮秣的船只水手;三来亦能稍稍平息朝野士林对于商家贩夫之流的不满,可谓一举三得。那些海商固然‘肉’疼得很,但不遵朝廷号令,便要被取消海外贸易资格,加之朝廷允诺,那些船只只是临时征用,一俟西洋夷‘乱’平定,就归还其主,若毁于兵火,朝廷也照价赔偿,也只好俯首听命,乖乖地‘交’出了自己名下的海船若干。

    可惜,高拱提出这个理由,却不能说服将徐海视若仇雠的杨博,只见杨博鼻翼微微一动,象是不满地哼了一声,又象是轻蔑地冷笑了一声,不过碍于高拱的面子,没有发出声响而已,随即又用一种极其淡漠的语气说道:“贩夫走卒之辈素来贪财好货,不知忠孝礼义廉耻为何物,纵然比他们强逾百倍,也并非就是国家可用之人。”

    高拱明白,杨博这样的反应从何而来——国朝自有海匪为患而始,朝臣关于对其是剿是抚的争论就从未平息,杨博长期供职兵部,跟先前的广东兵备道、如今的山东巡抚朱纨一样,是一个强硬的“主剿派”,自然对他当年受命南下主持废弛海禁、开办海市,招抚各大海商集团的举动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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