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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兴农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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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兴农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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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兴农安民 (第2/3页)

开衙督理,按户口编屯,大量开辟荒地,由官府提供种子、耕牛及农具,每年所获之粮半数归己,半数入官。

    五、考其劳绩,明奖严罚。各省府州县垦殖田亩数纳入考成法进行考功,每年由户部匡算各地新增田亩数,报吏部核定当地牧民之官的劳绩,屯田不力者不得报“卓异”,不得循例迁升;晓谕各军镇卫所,屯田之劳绩等若军功,叙功论赏;选派老成军官整顿屯田,着各省巡按等风宪官进行巡察,各镇监军、军将有肆意侵吞军屯之田者,即行劾止,‘交’付有司依律问罪。

    六、增设农官,教授农务。各地增设农耕教谕一职,由乡里公推数名年长德高且富有农耕经验之农夫,由州县礼聘为农耕教谕,赏九品冠带,食九品俸禄,巡回各乡各里,传授农耕技术,督促百姓不误农时。在适宜种植水稻的地区,更要从江南难民中礼聘农耕教喻,教授当地百姓种植水稻。农耕教谕一年一聘,以各地新增粮食产量核定劳绩,能者留用,庸者斥退,有大功者另行褒奖。

    七、编撰农经,指导农事。农业为百姓衣食之源,国家富强之根本,坊间流传之农书虽种类繁多,但‘精’芜不一,且多有谬误之处。当遴选‘精’通农务之官员,会同翰林院、国子监职官生员,校刊、辑录历朝历代涉农文献及农政奏疏,查缺补漏,去芜存‘精’,编撰成《皇朝农经》一书,刊印天下,指导农事。

    八、……

    这些建议无不切中时弊,朱厚熜听得连连点头称善,并不时抓住脑海之中电石火‘花’般闪出的灵感,‘插’话予以补充,奇思妙想一个接一个地蹦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由得佩服起自己来:

    一、推广种植水稻、小麦一事确乎紧要,但一定要做到两个“充分”,即一是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二是充分尊重百姓意愿,总的原则是“宜稻宜麦者以渐劝率,宜黍宜粟者如故”。各省府州县可以搞一些试点,动员部分百姓先行一步,改种稻麦做示范,但不得以行政命令强迫百姓改种,更不得搞“一刀切”,违者以“扰民害民”论罪。

    二、将农垦劳绩纳入考功也十分必要,但不得以各地上报新增田亩数为准,应派出御史巡回视察各地农垦之务,一是核定新增田亩是否属实,二是核查在垦荒之时是否存在滋事扰民的现象,绝对不能增了田亩,却令百姓没了饭吃!

    三、垦田使只负责官屯组织管理、沟通协调,不得干涉入屯百姓的正常生产和日常生活。可在官屯之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对疑‘惑’不解的朝廷大员,朱厚熜只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他们解释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费尽口舌才有一个官员恍然大悟:哦,原来皇上的意思是把田地佃给百姓种,朝廷只管秋后收租子啊!众人当官当到能参与朝会的份上,哪个不是家中良田千顷、仆役如云?一听就全明白了,纷纷叹曰“吾皇圣明”,令朱厚熜哭笑不得。

    四、军屯、民屯之外,还应大兴商屯,遵太祖洪武年间的“纳米中盐法”及其后的“开中法”,动员商贾富户出资招募无地的贫民到边疆垦种,由富商大贾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自艺菽粟,自筑墩台,自立保聚,输送边镇粟米,朝廷按一定比例发给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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