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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一九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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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一九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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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节:一九九三 (第2/3页)

  “嘿,别说的像我已经进宫一样。”周然咧着嘴点了点头:“你先走吧,别卷进这破事里来。”

    既然如此,我也就放心的牵着有些魂不守舍的三丫头离开了摊子,走之前还先买了两串烤肉,九二年冬天产的,不会有疯牛病也不会是母猪肉,真的是吃着放心。

    走出不远,就听到小吃街那儿传来一片喊杀声。我抢先一步转过身,只见四个大小伙子被周然带着的二十多个混混堵在店门口啧啧,这小子果然有罪犯天赋,小小年纪竟然就知道谋而后动,以逸代劳。

    “哥”三丫头看着那边血光四溅的场景,声音颤的跟没睡醒的猫一般。

    “别怕,有哥在呢。”我拍了拍小丫头的手。

    于是三丫头躲到我的身后,而我继续看着凶案的进程,兄妹两人在奔行的人潮中如礁石般屹立。

    周然是出来混的人,我何尝不是,世上都是出来混的主,只不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混法。

    那边将仇人放倒在地的周然一声招呼,二十多个混混跑的一干二净。过了好一会儿,姗姗来迟的警车与不知道从那儿得到消息的救护车呜着笛停在路边,我与三丫头躲在一张小店的屋檐下看着事后的一切。医生们正在把伤者抬上救护车,砂锅店老板在警察面前哭诉,三丫头死死的握着我的手,而我倒是想到了一个有些混的名句。

    枪是土匪肾,刀是混混**。

    现在看起来,还真是一点错都没有。

    就在我诗意大发之际,一个听起来有些不爽的声音响了起来。

    “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小子!他刚刚跟那个混混坐在一起!!”

    伴随着店老板的鬼哭狼嚎,所有警察都把视线投向了我,其中两个甚至下意识的掏出枪。

    面对如此场面,刘建明到底有没有说出来混总是要还我不清楚,我只清楚我这次还的也太快了一点。

    “阿sir,我没做大哥好多年。”

    桌上的电视正放着英雄本色,我是看的有滋有味,坐在我对面的警察就有些为难了,倒是抓我回来的那位负责人有些气魄,他一把把电源线给扯断,然后对着我红着眼大声扯着,活像一个二百五。

    “说!那个家伙跑那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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