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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命里有时终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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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命里有时终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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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命里有时终须有 (第3/3页)

回答道。

    “就是脚指断了,外公亲自给你摸过骨,现在已经打上石膏了。”

    看着身下被子高高隆起的一块,面对如此结果的我差点没流下幸福的泪水。

    ……有人照顾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只是到了下午,亚逢就要去上课,于是我也只能对着一个人的病房发呆……不过,现在的我终于有了思考一下的时间。

    我回到了一九**年,这是一个物质并不丰富,精神并不空虚的年代。

    首先,是我为什么要吃枪,原因看起来不外一点——仇杀。

    嫌疑对象中的第一位就是赵子阳,这位兄弟估计是巴不得我去死,不过就算有心杀我也不可能当着老爷子的面作了我,而且这时间上也太紧了一点,就算是赵兄花三十万美元满世界的买我这条烂命,这凶手也不可能坐在郑爷的车里等我送货上门,因此赵家兄弟这嫌疑的可能性也基本上等于零。

    既然不是买凶杀人,那么接下来应该分析凶手直奔郑老爷子而去的可能性了。

    话说回来,郑爷的人缘不错,不过他的两个儿子可就不一样了,以前也听说过因为儿子的原因老爷子受到过威胁,不过也并没有听说过有人持枪行凶啊……滚操,难道说我的命就这么好,好不容易有人狠下心来买凶杀全家,却在一开始就碰上我这个废人送货上门?

    得,要真是这样,我认命。

    其次,正所谓知已知彼百战百胜,要是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不送老爷子上车,那位爷又能耐我何,他总不可能一颗手枪流弹把楼上水泥墙包裹着的我给崩了吧。

    想到这里,我觉前途一片光明,就差没大声喊‘我的人生没问题’了。

    其三,我还真没看出来郑老爷子的功力……一拳轰杀劳斯莱斯,你说就算是让庞珍尼来做也不一定能干的这么漂亮让车子转那么多圈吧。就算不往劳斯莱斯那斗大的钱眼里看,老爷子的功力……这根本就是怪物的概念啊。

    当初我没看出来,现在要是知道了,我还不死缠着他学几手?别忘了我外公家怎么说也跟郑家有些沾亲带故,要知道郑老爷子在我小的时候就没少往我外公家里溜哒。

    既然该想完的都想完了,我也就挣扎着坐起身,拖着右脚的拖鞋与左腿的石膏走到病房的窗口处,用完好的右手拉过一张椅子,然后半跪半蹲着站到上面,这才看清了窗外的风景。

    出现在眼中的,正是九十年代初记忆中的故乡,连绵的红墙碧瓦老房旧屋,古老的青石红砖道,还有那一排排的法国梧桐……远处的学校,江上的老式水泥桥,还有那江对岸大片大片的田野。

    抬头看了一眼火辣辣的太阳,又低下身看了看自己身上单薄的病号服,在这一刻,我想到了未来的州长阁下,现在还不太广为人知的名演员阿诺·舒华辛力加先生在某部电影里所说的那句话。

    Iwillbeback。

    嗯……似乎这句话并不符合我现在的心境,因为他老人家说是将会回来,而我……已经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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