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第2/3页)
人的通情达理,在这件事情上做到了委曲求全,却仍要扯出一脸笑容,助纣为虐的冲这对父母说一声:“没事没事,小孩子天生好动,都这样。”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人活着活着,就活累了;话说着说着,就说假了。
我叹了口气。
这段地下通道并不太长,不到五分钟,我们就到了对面。中心百货是这座城市的骄傲,通道尽头有直上百货大楼的电梯,未免碰到更多的熊孩子,我跟姜北笙没有过多犹豫的选择了电梯。
“你为什么要代替你朋友去跟她丈夫见面?”
从拥挤的电梯里出来后,姜北笙突然问了个他兴致不高的问题,我略微有点吃惊:“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吃惊过后,想起加妈的话,眉间顿是淡愁不展:“岁月对女人的残忍总是要多过男人。有一句话讲得最形象: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以我的性格,我虽然很反感被世人这样厚此薄彼,却也不能固步自封。姜北笙,你知道吗?三十五岁的女人一旦离异,等待她的多半是歪瓜和裂枣。退一万步讲,即算加菲猫运气好,跟魏思明分手后,碰上一个条件相当且还合她眼缘的男人,但我敢保证,这个男人要么身边有个孩子,要么身体有个隐疾,说到底,都不会比魏思明好。既然明知眼前这个就是毕生最好的那个,身为朋友,我有什么理由不去帮她?”
“撒谎!”姜北笙嘴角微微一扬,眼中挑起一丝冷笑:“我记得我们是有过协议的,彼此要相互信任。怎么,不过三天,你就打算毁约失信与我?”
“我没撒谎,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
“如果这真是你的肺腑之言,那你为什么不尝试着把握一下你眼前这个应该是你毕生最好的那个人?”姜北笙犀利的望了我一眼。
我被这一眼望出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我,我怎么就,就表露出……”
“你为什么不戴戒指?”姜北笙突然将那只空闲的手,抚上我的脑袋狠劲的揉了几揉:“还不是因为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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