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以航天的精神来航海,以战争的魄力来殖民(上) (第2/3页)
属于北欧国家的事实。
然而,主权的确是属于丹麦-挪威不假,但是现在……格陵兰上的北欧人……
全,死,光,了!
没错,全死光了!
人都死光了,还谈什么主权问题?
据说几十年后,16世纪上中叶会有一批自发的挪威人来这里,然后又死光了,就是这么糟糕。
那么他们会不会回来?会的,到1721年!
今天的格陵兰首府戈特霍布(站在欧洲立场上,以此为正式名称。格陵兰语是努克),是1721年挪威路德宗传教士用萨迦的传说(这是不是有点问题?_??)吸引丹麦-挪威国王发放殖民许可(本来人死光了人家没兴趣)才再次来到这里。
这一次挪威人学聪明了,抛弃了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而是在戈特霍布一带,找到一个因纽特人部落,用上帝的圣光把这个部落给忽悠瘸了(看来总是有些地方大忽悠术非常好使),然后以这个部落作为基础,用三年才发展出一个城镇来,毕竟苦寒之地不是谁都喜欢来的。
挪威人和丹麦人还算是有点节操,没有迫害土著,而是平等对待,和平共处,然而……1733年,戈特霍布天花病流行,尽管丹麦人和挪威人有节操,但是抵抗力不足的因纽特人还是死了不少,也就比印第安人好点……当然节操有时候还是有点用处的,今天高度自治的格陵兰没有脱离丹麦独立。不过挪威人却悲剧了,丹麦人很没有节操地把挪威的殖民地都合并到自己这边,然后自己被瑞典打败了割让挪威本土给对方,实际上等于挪威被肢解了。
……
不管如何,既然北欧人都死光了,那斐迪南也就笑纳了,决定顺手把格陵兰收入囊中,毕竟也是美洲的一部分嘛,有点强迫症的斐迪南总觉得掌控一整个大洲是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
至于怎么执行呢?就靠那去阻截莫斯科公国船队的四艘船两百多人吧,解决了俄罗斯人以后就不用返航,直接顺路去开发格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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