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荷兰援助日本 (第2/3页)
处集结起来要对抗中华的侵略军,德川幕府也竭尽所能的凑了十五万大军,不是不想更多,实在是连年的征战,百姓的安稳日子满打满算才过了二十几年。民生刚刚起色,人口虽然有所增加,可能上战场的轻壮却是捉襟见肘。
1600年 关原合战奠定了 江户幕府的天下,1603年, 德川家康于江户拜领 征夷大将军,在 江户设立 幕府,建立起统一 中央集权的幕府统治,史称德川幕府或江 户幕府,开始了二百六十多年的统治。
当时, 天皇虽然享有崇高威望,名义上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但并没有实权,实权掌握在 幕府将军手中。将军也是最大的 封建主,直接管理着全国四分之一的土地和许多重要城市,全国其他地区分成大大小小两百多个“ 藩”,藩的首领大名享有藩的 世袭统治权,但必须听命于将军。
将军与 大名都养着自己的 家臣即 武士,武士从将军或大名那里得到 封地和 禄米,但必须效忠将军或大名,这些武士一般是职业军人,拥有 佩刀的特权,他们构成了幕府统治的基础,从而形成了由幕府和藩构成的封建统治制度即 幕藩体制。德川幕府为了从 思想意识上培养武士这个支柱,大力宣扬武士应具有忠、义、勇的“ 武士道”精神,使武士为其效力和卖命。
1616年,第二代将军 德川秀忠采取了进一步禁教措施。主要内容是:第一、进一步取缔 天主教,特别是彻底根除农民中的 天主教徒;第二、一切外国船只均不得在大名领地 通商,只能在 长崎和平户从事贸易活动。
第三、中国船只不受此规定之限制。同时,加强了对 朱印船贸易的管制,禁止西部大名拥有载重500石以上的大船,朱印状只发给与将军关系密切的京都一些少数豪商。即使这样,西部一些大名仍然在私下与西方商人经商,以求壮大经济实力,得到先进武器,幕府非常不安。
1623年,幕府下令禁止西班牙船只来日本。紧接着,从1633年2月到1639年7月,德川幕府连续五次颁布了所谓的“ 锁国令”。
其中主要内容是:第一、禁止日本船出海贸易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偷渡者要处以死刑;第二、取缔天主教的传教活动,对潜入日本的 传教士应该予以告发和逮捕,以防止天主教在日本的蔓延;第三、对驶抵日本的外国船只实行严密的监视,贸易活动也由幕府进行严格的管制。这样,日本的“锁国体制”最终确立起来了。
1639年,幕府下令断绝同 葡萄牙的贸易往来。而在这之前,英国商人因同荷兰人的竞争中失败,在1623年自动撤出了日本。荷兰是一个 新教国家,没有在日本进行传教活动,得到了幕府的赞许,而且荷兰商人还曾经支持幕府对农民起义的镇压,因此,幕府特许同荷兰进行贸易活动。此外,日本传统的对外贸易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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