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二十五 (第2/3页)
这个时间了,也可以告诉你真相了。小露,是同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阿云细声说道,“从出生的那一天起,我们就一直在一起,直到小露二十岁那天,我们都从来没有分离。”
直到香港回归的前一年。
“我和小露,用‘某种方法’从大陆来到了香港。”
宁柠猜对了。
阿云来香港是因为小露的赌鬼父亲在桌上输了别人五万,便将小露抵押给了一个年过半百、家中有一个傻儿子的老头。老头和儿子共享一个妻子。为了救小露,新婚当夜,阿云藏在床底下,杀了老头和他的混蛋儿子,而后带着小露一路向南躲避追捕,但警】察追得太紧了。没办法,只得寻人逃进了香港。
来到香港的两人举目无亲,最初,两人一起打点黑工,很危险,但必须那样做。一则她们欠了蛇头太多钱,二则她们必须生存。幸而两人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一点点辛苦难不倒她们。回想起来,那段时间里,虽说是七八个人挤在一间不过十余平米的小屋,虽说每日都要劳作十几个小时也不过勉强能够温饱,但那段日子却是阿云在香港最快乐的日子。
幸福就是身边有个能懂你的好朋友。
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七个月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长时间的劳作,小露病了,要还蛇头钱,要生存,要给小露看病。
阿云决定当公主。(某种职业,妹子们的明白?)
“在妈妈桑那里当了七天的公主得来的钱,比我和小露不出不喝挣三个月还多。还是当婊】子好,当婊】子就有钱了。有钱了就能卖漂亮的衣裳,买好看的首饰,也能给小露治病。也就在那时候,老娘在那撞见了一个色老头,家里的老婆生不出孩子。听说是那老头自己的问题。老头喜欢我,我也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公主。为了救小露,也为了自己,我就当了那个老头的小情人,老头还帮我弄到了香港的身份。可是……小露还是死了……”
“五万!五万!呵呵,五万!老娘现在打一晚上的麻将都还不止挣五万块人民币呢!五万!呵呵。果真,TMD,还是钱最重要!如果说小露留给我了什么东西,那就是这个。”
不说话,宁柠始终安安静静地听着。原来有这样一段故事,无怪乎阿云将钱看的这么重。无怪乎得不到正室的位置会让阿云暴跳如雷。
她脑中忽然迸出一个电视剧中常用的段子:其实小露才是安琪儿的亲生母亲!?
但很快她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小露是阿云那么重要的朋友,若她是小露的孩子,阿云怎么可能这么不在乎她?有病都不带她去医院,还一副只要有钱,她什么时候死掉都不要紧的模样。
狗血电视剧看太多了……
一坐就到了下午,离开的时候,晚霞已烧红了半面天空。
“你会一直记住吗?小露。”上车后,宁柠问。
“如果不是她,我不会是现在的我。有的人,直到你死去,都不会忘记。不会忘记她的每一个笑靥,不会忘记她的每一次哭泣。什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她就在你身畔,就在离你最近的地方。她就是你。若要遗忘她,除非我的肉身彻底死去,灵魂化作四散的青烟。”阿云是这样回答的。
的士行至公寓楼下,阿云丢给宁柠几千港币,就又打麻将去了。原本计划的生日就这样泡汤了。虽说时间尚早,找来大家一齐闹闹也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毕竟原计划已经取消,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大家不定都有自己的事要做。
因为大家对她很好,宁柠更觉得自己不能太任性。
或者,她并不太在意安琪儿的生日,只因为她有自己的生日,那个前世的生日。前世的每一年,哥哥都会去孤儿院附近的蛋糕房给她买一块钱一个小蛋糕。
但今天,她只有自己过了。从几条街外的糕点房出来,她手中提着一个粉红色的漂亮蛋糕。
这是给安琪儿的。
她有哥哥就够了。
路过一家字母龙飞凤舞的酒吧时宁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丽兰哥发誓效忠皇龙后得到的第一个差使是在香港区找一个夜店做驻场歌手,皇龙却没有提过具体需要丽兰哥做什么。为了宁柠安全,丽兰哥甚至没有告诉她自己最后选定了哪一家。丽兰哥铁了心的要加入龙王社,只为了爬上顶峰,不让前世发生的那些带给人悲伤和痛苦的事再度发生。进驻bar,不过是最小的考验……
宁柠有些发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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