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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孤注一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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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孤注一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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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8章 孤注一掷(一) (第2/3页)

,所有参与过处理小玉自杀案件的直接人员,全部到会汇报。

    熊剑东在会上作了检讨。

    华州分局副局长方奇立介绍,经过审理证明,被害人小玉自杀后,当事的中队长王正一等几个人,能够迅速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可以认定为有自首情节。

    同时,参与刑讯逼供的其他人,主动向受害人家属赔偿,达成了“不得反悔,不得滋事”的书面协议。

    检院说,公诉认为,王正一虽然身为中队长,并没有指使手下向受害人小玉实施刑讯逼供,为了惩前毖后,所以起诉时只对王正一求刑一年,缓期两年;而对其他人员则处以求刑三年,缓期四年的重判。

    审院则说,司法系统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刑讯逼供的案件,但对参与办案的公务人员,最终审理定罪比例不高,区院能如此处理,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已经是难得的秉公办案了。

    黄春融越听越觉得荒唐,他大拍桌子,失去理性地对所有人当众厉声训斥。

    他说,什么是“不得反悔,不得滋事”?什么事惩前毖后,维护社会稳定?你们全是一派胡言;小玉作为一个被社会遗弃的弱者,被那几个所谓的办案人员,利用公权力,惨无人道地进行肉体折磨,实施惨无人道的虐待,天理难容。

    吴雨晴少见黄春融如此震怒,当即提议,立刻由市局刑警大队直接负责侦办,将王正一等几个参与对小玉实施刑讯逼供的人,以“故意伤害罪”全部抓捕归案,重新审理定罪。

    熊剑东向黄春融、吴雨晴保证,会尽快召开市局会议,研究对王正一等人刑讯逼供的案件梳理,重新侦查举证。

    散了会,方奇立等到黄春融、吴雨晴和熊剑东离开,立刻回到办公室与徐孝玄电话联系,简单通报了会议的情况,并紧张地告诉他,市局刑警大队说不定很快就有行动,会连夜再次抓捕王正一等人。

    徐孝玄马上把这个意外消息通知了姜登捷、齐富锵。

    十几分钟后,姜登捷、齐富锵、徐孝玄三个人,紧急约往姜琳的小酒店里,一起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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