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别青州城(中) (第2/3页)
选择卖身于大户人家。而那些老爷夫人为了防止手下的家奴跑掉,往往在他们的手臂之上会烙上自己的姓名,直到家奴赎身之时才会将烙印重新用烧红的铁块烫糊掉,因此这两人若是没有赎身契但是却有烙印,足以证明她们是偷跑出来的家奴,按照青州城的规矩,若是被人抓到送回大户人家之中,还能换得一些赏钱,而至于被抓回去的家奴是生是死,就不是这位州门的守卫关心的了。
这位伙计不知道沈凌秋及枝姨的来路,只是受到关朗之托将两人带到城门之外,并不知道她们是否为大户人家逃出来的家奴,而且旁边围着如此多的百姓,倘若真是如此,恐怕到时候想要花些银子让徐把头行些方便都不行。
但是事已至此,这位伙计怎么推脱都无用,只能是被迫接受这个决策:“好好好,你们是拿着庙堂上的银钱,自然是比我们这个老百姓的官大。不过我可说好了,你们若是没有搜出个名堂还想再欺负我们,我只得让我叔叔亲自出面和你们说说了。”
这位伙计转过头来,低着脑袋对着沈凌秋及枝姨说道:“委屈二位,男左女右,将右手的手臂露出来,让这些个守门的看下即可。无须太多的时间,片刻便好!”
沈凌秋听到之后,点了点头,看着枝姨一眼,见她没有反对,将手臂缓缓的抬了起来,露出了黑不溜秋的皮肤出来。原来沈凌秋在出来之前,除了将面部涂抹了草木灰之外,就连手臂之上也已经涂抹,可谓是做戏要做全套。而旁边的枝姨见此,也是将手臂上的衣裳拉了起来,虽说并未像沈凌秋一般涂抹草木灰,但是未曾有大户人家的烙印在上面,因此这两人并不是大户人家逃跑的家奴,想必徐把头必然没有什么话说吧。
“怎么样,老徐头,你这下还有什么好说的。我就挣个辛苦钱,你非要眼红什么,真不行我下次请你喝酒便是。我虽说不是庙堂之人,但是我也与他们有些联系,自然不会做一些令他们为难的事情。”这位伙计见到沈凌秋及枝姨两人并没有烙印,心中的石头方才落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