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诉讼or仲裁(二) (第2/3页)
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用脚趾头想的也明白,那个律师暗示的就是这一点,仲裁员自己选择的,结果自己可以掌握,好过法院立案后指派一个不知道是熊还是虎的法官。
“你们都是专业人士,想必也很清楚,我和我先生两个人工作非常繁忙,没有精力花在一审二审再审的程序上。”
李教授三句话不离效率,虽然她语气咄咄逼人,但是站在她的立场上,倒也没错。
法院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四级法院二审终审制,分为一审和二审,对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再审再申,虽然再审再申是不影响判决结果,可是也有很多情况下会发回重审甚至直接改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的期限为6个月,并可延长,二审的期限为3个月,也可延长,如果案件进入再审、重审或抗诉环节,审理流程可能会从头开始。所以,当一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其时间成本便不容忽视。
相比之下,一裁终局制度简单明快。保证了仲裁裁决一经做出,便具备了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为争讼人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
而且现在还有网络仲裁的方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方便快捷,经济可行。
知道两位律师已经领会到他们之所以选择仲裁程序的原因,黄一曦也不客气,直接抛出矛盾焦点。
“你们说说,诉讼有那么多的诟病,仲裁有那么多的好处,为什么大家宁可选择诉讼,而不选择仲裁呢?”
明知道法院门难进事情难办时间久长,而仲裁门槛好跨,为什么大家是宁愿走那条极为艰难的路,而不愿意去走那条好走的路呢。
看着夫妻两个一脸的茫然神情,黄一曦只能自己解答,“这个律师说得没错,不过有两个原因你们可能没考虑过,一是仲裁得有协议,双方自愿的,可是你们肯定没办法让你的兄弟姐妹一起去申请仲裁,所以,如果他们有异议的话,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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