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离别 (第2/3页)
作用不如睡眠。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他还是会保持每天六到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早上醒来。发现毒獾的个头变大了一些,毛色也更亮了。而血狼王除了看起来更活跃一些,毛色体型都没有什么变化。雷蒙来到了那个连通隧道的矿洞,见到洞口已经封闭,通风管没有看到,应该是隐藏在某个角落了。雷蒙不管这边,说了一声“哈里斯,再会了。”然后将血狼拖了过来。用它的大尾巴当扫把将新土与脚印等痕迹去掉。一路倒退一路清扫痕迹回到篝火边。
等到打扫完毕,血狼王甩动自己的尾巴委屈的嗯嗯直叫。雷蒙丢给了它一块剑齿虎肉,这家伙立刻就消停了。也丢给毒獾一块魔兽肉让它吃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雷蒙看到毒獾就本能的喜欢它。这是个凶狠话不多的耿直家伙,比血狼更值得信任。虽然看起来作用没血狼大,等级也不高,甚至还没有血狼王漂亮。但雷蒙就是喜欢它,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缘分。
出发之后雷蒙骑在血狼背上,放慢了一些速度,好让毒獾跟上自己。走了大概四十公里的样子,遇到了一只落单的猛犸象。这个体型庞大的家伙身高足有五米,体长更达到了八米以上。两根粗壮洁白的象牙更是有两米长多长,看起来是真正的高傲霸气。可惜它遇到了雷蒙这种速度爆发型选手。被一记小李飞刀直接击断了脖子。这一手飞刀将血狼王吓的连连退后,它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攻击。原来眼前的人类真正厉害的不是拳头啊,还好昨天晚上自己没有动手,不然早就变成一堆碎肉了。
雷蒙用了一个小时才将猛犸象拆解完毕。这个过程中还杀了十来只巨鬃狗和七八只四级的秃鹫。秃鹫的魔核取了出来,其他就没要了。这些吃腐肉的家伙,比巨鬃狗好不了多少。
猎杀一头猛犸象收获很大。魔核就不说了,真正值钱的是那两根象牙。猛犸象的象牙收购价格是一百金币/公斤,拿到拍卖行的话甚至能卖出更高的价格。这两根象牙粗长的象牙足有两百公斤重,最少值两万多金币。还有将近八千公斤的猛犸象肉,直接装满了一个空间戒指,这些肉也值两万金币。不过暂时被他当成了血狼王和毒獾的口粮。以后这两个家伙只能降低伙食吃猛犸象肉了,剑齿虎肉还是留给自己吃吧。
搞定猛犸象之后就继续上路了。今天的任务是以四十公里/小时的速度跑十个小时。他决定从米兰王国和塞维尔王国的边境地带进入米兰王国的首都米兰城。之所以要绕远路也是为了避开几个显著的线路。不管后面的追兵怎么样,小心一些总归是没有错的。
身上的给养不多了,雷蒙没有心情寻找矿藏和猎杀魔兽。一路不停,当天晚上就随意的找了个岩壁之下休息。第二天一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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