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第二使徒(上章被和谐了,正在努力中) (第2/3页)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整个驻阿富汗的美国军队都快要疯了,当天晚上,他们一连攻打了六个阿富汗塔利班的基地,结果如何杂志上没有说,但北冥煜知道,一直到史塔克自己研发出Mark1逃出恐怖组织的基地后,他才被美国军事基地的一名直升机士兵发现,重新回到了人类文明社会。
看到北冥煜将杂志随手扔到一边的垃圾桶里,东方白问道:“你不去救他吗?”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北冥煜曾向她透露过,有想要将史塔克收为第二使徒的想法,如今他落难了,这时候不是好机会吗?
“史塔克的性子太高傲了,让他在恐怖组织那里磨磨有好处的。”
北冥煜嘴角弯起,笑道:“还是想想我们明天去哪玩吧,这个可比讨论嘴毒的史塔克有意思的多了。”
说到玩,东方白直接将史塔克的事情扔到了脑后,这些烦心的事情还是让男人操心吧,自己跟在他后面就行了。
拿着一本旅游攻略,东方白翻蛋满是薰衣草图片的一页,道:“普罗旺斯怎么样?他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薰衣草之地!”
“当然可以。”
北冥煜点了点头,他对薰衣草不感兴趣,不过听说普罗旺斯的葡萄酒不错,到时候可以买点尝尝。
唔,好像肥橘也很爱喝酒啊,倒是可以多买一点!
一个月后,普罗旺斯的某个地下酒庄,北冥煜让肥橘将其酿好的葡萄酒都吞进肚子里后,拍了拍他的脑袋,肥橘很熟练的嘴一张,吐出了一大堆矮人金币。
这些金币全是北冥煜他们在中土大陆屠龙以后得到的战利品,虽然一半的金币都成了龙之锁链的口粮,但剩下的仍有很多在肥橘的肚子里放着,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肥橘绝对是全世界最有钱的猫!
肥橘叼着一瓶葡萄酒坐在北冥煜的肩头,咕嘟咕嘟的喝着酒,看的北冥煜有些无语,他爱喝酒是因为酒里的杂质少,易消化,再加上酒本来就是粮食的精华所化,本身就有大量的能量,因此他才会爱喝酒的,可肥橘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喝酒纯属是喜欢酒的口味,用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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