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2/3页)
那里,是不是男女相互爱慕了就一定要住一起啊!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现在不就和你住一起吗?这是朗风心里的声音,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喜欢就想要拥有吧,就好像二旺喜欢汉堡包,它就想要吃到一样。”朗风一本正经的说着。清月却拿过抱枕砸向他,“你这是什么比喻啊!”她大概忘了朗风并不是一个凡人了,她竟然敢这样对他。
那抱枕被朗风单手接住了,咧着嘴回头看向她,他的笑容阳光却带点小邪恶,清月觉得他不正经。起身上楼,“讨厌,不和你说了。”
朗风微微笑着看着她单薄的身影,她的清瘦,她的娇俏,是他在人间唯一留恋的样子。二旺起身甩着尾巴出去喝水,院子里的散尾葵是个好植物,让他晚上可以有番作用。
秦淮安开车没有回酒店,也没有去别墅,他打电话给安阳让他自己做完事打车去酒店,他要去有点事情。他又打电话给他的一个侦探朋友,让他帮他查一件事情。
事实上他对清月是没有防备心的,只是突然出现的朗风让他无形之中感受到了压力,虽然清月说他是她的哥哥,可是怎么看两人都不像是普通的兄妹。再者还想查一下清月的原生家庭到底是什么样的,她的父母亲,她说的后妈,后妈的儿子,总之是有点乱,他得全部都了解一下。
挂了电话,他驱车去了一家商场,车在停车场上找到了车位,于是开过去停下。这座商场当年和林歌在一起的时候常来,林歌喜欢闲逛,却不喜欢一个人,总是把他拉着一起,她也不太喜欢找那些女朋友,偶尔会被范简拉出去一起吃下午茶什么的。傍晚繁灯初上,晚风有点儿冷,他把身上的夹克拉上拉链,然后朝通亮的商场大门走去。
3.
常去的那家珠宝店,店名是精致闪亮的英文名。他是那里的VIP,林歌那时候最喜欢买耳钉,钻石的,珍珠的,红宝石之类的精致小物,她都特别喜欢。店员热情,看到他去忙喊来店长招呼。店长是一个抹着精致淡妆的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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