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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冥婚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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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冥婚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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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二章 冥婚大行 (第2/3页)

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冥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家人为死者找冥婚对象时要先合八字,双方家属同意后即可择吉成婚,仪式通常在庙宇举行,一般会挑吉时举行冥婚礼,由双方家属分别捧著穿着传统婚服、代表新郎与新娘的娃娃连同牌位举行冥婚仪式,再将娃娃、牌位及新人照片放在供桌上并列,以示双方结为夫妇。再进行除煞、焚烧遗物等仪式。最后把夫妻二人合葬。

    “不过曾经发生在某地方的惨杀孕妇冥婚案,说明这一封建陋俗,让亡者的亲友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备受非孝思的折磨的同时,也成为诱发杀人卖尸的罪恶根源。买尸者迷信思想作祟和杀人卖尸者不顾法律道德妄求权财的欲望,导致一个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凄惨命案。”

    “这么荒诞的事儿不会有人真的去做吧,”蒲兴闻不信地摇头。

    有苏灵听罢轻呵了一声,“谁告诉你没有?在之前世界的历史上就有很多人干过这种事儿,只是你不知道。”

    其中最典型的就要属于曹冲,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很聪明,属于天才型。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曹冲说,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如此有天分的儿子过早夭折,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就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宅子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所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被反映到时人的志怪里。唐人载孚《广异志》中记载着王乙的故事: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过,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缠绵之后,女孩忽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不一会儿,那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又根据南宋人康叔闻所著的《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烈女传一》,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至元六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亲。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5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

    冥婚在民国时期也颇流行,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给早殇者办这门阴亲。譬如说,蒋瑞元的弟弟就曾办过冥婚。这是一桩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起这事,得先交代一下蒋瑞元的父亲。

    王采玉对小儿子自然疼爱万分,但不幸的是,蒋瑞青没有福命,未及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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