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章 食人族? (第2/3页)
虽然迄今为止很多关于食人族的描述,其准确性都非常值得怀疑,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土著人和欧洲的白人相互之间都怀疑对方是食人族——白人认为他们是未经教化的野蛮人,而土著人以为,白人抓他们的兄弟到欧洲去,完全是为了满足欧洲人对人肉的食欲,但无论如何,很多已经得到证实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食人族确实存在。考古学的证据更表明,吃人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
曾经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观察者,通过艰苦的努力,得到了关于人吃人的第一手资料。阿芝台克人从市场上购买奴隶,把他们养胖,“这样可以使奴隶的肉更有滋味。”
据说南美的图皮南巴族会将他们的敌人“吃到最后一片指甲”。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养身体之外,还带有自我转化、显示权力。换句话说,与吃其他食物一样,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
从食人者的角度来看,作为食物的人总是具有某种象征性的价值和魔力,食物是有意义的,食人能够让他们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完善。换句话说,吃绝对不是单纯为了活下去,在任何地方饮食都是一种文化的转化。它将个体融入社会,将体弱者变为强健。
从这种逻辑来看,只要在食人族的意识里认为,吃人可以自我完善、可以满足他们的某些宗教需要,食人族就将继续存在。
其实关于食人的事情特警队员们听过不少,不管是神话传说中,还是现实战斗。
很多神话和传说里都有关于吃人的描写。如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克洛诺斯有个毛病就是吃孩子。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都是刚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因为担心他再被丈夫吃掉,就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错吃了石头,这才让宙斯躲过一劫。众神之神都险些被自己的老爸吃掉,可见英雄多难。但有时候英雄也吃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本古书上就记载,黄帝在打败蚩尤之后,不但将其毛发做成旌旗的装饰,还把蚩尤的皮做成靶子让人们以弓射之,多中者有赏,其余部分的肉则剁成肉酱,与天下人分而食之。
古时行军打仗因缺粮而吃人肉的记载有很多。安史之乱时,张巡据守睢阳,曾杀死自己的爱妾犒军以激励士气。更有传闻说他手下的兵士食人数达到3万,不管是阵亡的将士或是城内的百姓,总之数量巨大。北宋时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撤退到首都临安,进城后,居然在首善之地还在吃自己携带的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因为肉老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和骨烂。
米希尔巴笑着看着豺狼:“嗯,在边境山区这片贫瘠的地方,什么事都会发生,虽然我们俾格人没有服用人类的信仰,但其他很多部落都有这样的习惯,他们任务这样能控制对方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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