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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一点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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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一点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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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一点小生意 (第3/3页)

渣自然而然地就堆积起来。

    关键这玩儿意,厂子自己还不能随意转卖处理,否则那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和投机倒把两项罪名……这是可能要吃枪子儿的重罪,谁敢不重视?

    反革命罪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中,一般被叫做叛国罪,而在我国,是1951年确定的这个罪名,1979年正式把这个罪分配在刑法第一章,并做了具体的定义。

    一直到1997年刑法修订时,我国才正式取消这个罪名,并以“危害国家安全罪”来取而代之。

    所以在1984年的当下,国有资产是没人敢随便乱动的,一直到过几年,国企纷纷改制和重组的时候,才有牛鬼蛇神各种上下其手。

    不过,公家不敢乱动,私人弄一点,那就不是什么大事儿了。

    这年月,所有的国企和公社、生产队,都这样,这也是所有人默许的,只要你别搞大。

    而且王德宝直接就把话挑明了——按市场价买,这就不牵扯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了。

    因为厂子自己本身也有权力,对本地出售小部分的油渣,这是支持当地的建设需要,合理合法,谁来查也不怕。

    然后王德宝说的很清楚,是骑自行车带——骑自行车能带走多少?100斤?200斤?

    对于炼油厂的若干个以吨为基数的油渣堆场来说,算个屁啊。

    所以车间主任答应起来,毫无压力,当即就给王德宝批了个条子。

    市场价一斤油渣三分钱左右波动,王德宝只要掏一分钱就行,这一点的小优惠的权力,他还是有的。

    王德宝笑的满脸灿烂,回头他搞一辆载重自行车来,给门卫一包烟,买100斤油渣,实际装200斤,然后运到附近农村卖5分钱一斤……这一趟8块钱的差价,不就赚到手了?

    一个月跑五趟,就能赚到一个国企工人的月工资了,在这年月是妥妥的高收入。要是能一天跑一趟,那一个月就赚普通国企工人半年的工资,在这年月已经属于暴富了。

    钱挣的不少,而且稳定,虽然有点儿辛苦,但王德宝还可以外包给别人干啊。

    关键是,这样一来,他手里的钱,这样就算是走了明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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