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惊变 (第2/3页)
若是此次行动中,做得出色些。万一被富贵楼招揽,进了内城大人的势力里面……金子、银子、房子,还有美丽的女人,真是要啥有啥的好日子。
人活于世,就是好似一条狗,但流落街头的丧家犬和朱门大户的狗是两种狗。
人人都想荣华富贵,人人吃香的喝辣的。换成平时的日子里,他们需要老老实实积累一辈子,然后平淡无奇的死去。
至死,都只能羡慕的看着朱门大户,怀揣嫉妒闻着酒肉香气。
世界就是如此,等级森严。朱门大户不可能永远是朱门大户,但是贱民很可能永远都是贱民。
今天,有一个机会,有一条道路放在他们面前。只要他们杀掉这只独眼巨犬,就可以获得一张请帖。
一张可以充当朱门大户家犬的请帖!
只要杀掉那只独眼巨犬,他们就能获得这张请帖。
“很难杀掉。”
何尚看着他们的战况,眉头微微皱起。
按照道理,五个人围杀一只受伤巨犬应该可以成功。哪怕再不济,也不至于让对方太过轻松。
可是,现实的情况却不是和理论上一致。甚至可以说相差甚远。
一只受伤的巨犬,面临五个人的围杀,竟然还活蹦乱跳,只是增加了几道浅浅的伤口罢了。
若换成他人,很可能会跳脚痛骂,说一些“五个废物连条狗也打不过”之类的话。
但是,何尚知道其中是有内幕的。
因为这些狗是经过修仙界力量强化的,它们的皮毛很硬!
硬到什么地步?何尚手中的剑刃可以径直斩断人的手腕,却只在巨犬的皮毛上留下较深的伤口。
其犬皮毛的硬度,由此可见。
何尚本人是半步练气,手中的兵刃也是经过特殊工艺的锋利之剑。却只造成如此战果,不得不佩服巨犬皮毛的坚韧。
五人围杀,而巨犬却任然活蹦乱跳,精神得很。这种情况是何尚无法忍受的。
但他原先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按照原先的话,他此时应该处于家族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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