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章 盗墓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章 盗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九章 盗墓 (第3/3页)



    后面是狼嚎声和追赶的扑扑声混杂在一起,听得人毛骨悚然。

    我们只顾着跑,没注意看前面,撞到了一大堆东西上。

    上官燕茹大喊一声:

    “要是有火把就好啦!”

    一语惊醒梦中人,林若晨赶紧俯下身来,在地面上摸索着。

    林若晨摸索到了一块干木头,又顺便摸到一些落叶放在木头旁边,接着又摸到了一块硬石。

    狼的绿眼呈半包围之势向我们慢慢的靠近,就象半空中点亮的无数盏油灯一样闪动着光芒。

    林若晨把身边的三位姑娘推开,叫了一声:

    “你们不要靠林若晨太近了。”

    接着就拔出背剑,在石头上猛砍,点点火光飞溅而出,落到旁边的树叶上。

    试了几回,火终于亮旺起来了。

    林若晨低头一看,刚才那块木头那里是什么木头,分明是一个人的头骨!

    更可怕的是,前面站立的是什么狼!居然可以象人一样直立!

    狼群围了上来,前掌在不断扑腾着,虎视眈眈。

    造物主就这样为人类与狼群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之上,人与狼处于平等的位置上。

    狼或许还在睁大的眼晴里憧憬着吞咽人肉的滋味。

    人总是把狼看成是比自己低一级的动物,而在狼看来,人与其它猎物一样具有同等的地位,并不因为是人,吃起来就文雅些。

    狼只是狼,没有被思想玷污,整个存在就是生命。

    狼在这一点也许是可爱的,自然赋予它生存的权利,它是自然的,必得存活下去,无愧于造物主的期望,不管山林有多险峻,不管流浪有多艰辛。

    生命为什么总是苍凉的?

    因为苍凉才神圣才*。

    人诅咒狼的可恶,只不过有了可恶的念头。

    自然界从来就是公平的,而不平等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

    在这人性与狼性对峙的当下,造物主显示出其大平等的胸襟,把在属人自然之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的动物置于强者的行列。

    人实际上很自卑而且变态,甚至对动物的本能力量妒火中烧,一旦拥有了强大的外物力量,便对动物界肆虐的报复。

    而现在尽管狼具有了相对优势的力量,但绝没有忌妒报复之意,只是在履行自然界赋予的唯一的生存权利。

    相反,人类总揽了一切权利,而很少去承担其相应的义务,真是自私而可恶。

    更可怕的是,人类向来把对权利的滥用看成自然而然的事,且冠冤堂皇。

    相比之下,狼显得率真多了。

    面前的对抗还在继续,并且越来越处于对人不利的状况。

    狼群步步逼近,我们急忙往后撤退,没注意看后面,一下子撞到一堆东西上。

    他们回头一看。

    更晕死!

    竟然是累累的一堆残缺不全的白骨!

    紫衣少女和上官燕茹想爬上骨丘,脚底打滑了,骨丘哗啦啦的蹋陷下来。

    狼开始发起进攻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